昨日,省發改委、省教育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新聞出版總署、教育部《關于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價格監管的通知》。通知規定,我省中小學學生自愿購買本市(州)從《四川省中小學教輔材料目錄》中推薦的教輔材料并申請學校代購,學校可以統一代購,并納入中小學代收費項目;學校可向在校學生按學期預收教輔材料費用,期末結算;學校不得提供本市(州)推薦的教輔材料以外的其他教輔材料的代購服務,不得從中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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