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標準車少
川南4市少有完全合乎《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的校車,其中瀘州僅有2輛校車達到標準。
幼兒園車多
條例明確,幼兒園學生不納入校車服務范圍,但川南多地的現狀卻是,校車集中在幼兒園。
校車事故回顧
2011年11月16日,甘肅正寧縣幼兒園校車撞車,20人遇難,18人重傷。
2011年9月26日,山西省介休市校車車禍,導致7名初中生死亡、2人重傷、3人輕傷。
2011年3月,北京一輛核定載客49人的客車,載著81名幼兒園師生,以98公里的時速撞上路邊的施工圍擋,一名男童死亡。
2010年12月27日,湖南衡南縣松江鎮東塘村一輛搭載20名小學生的三輪摩托車沖到橋下,造成14名學生死亡、6名學生重傷。
2010年5月21日10時許,甘肅境內連霍高速公路發生連環相撞事故,其中一輛車為某小學校車。5名學生身亡,3名學生受傷。
2010年4月6日,廣東省汕頭市某技工學校校車與一輛散裝水泥罐車和一小轎車發生連環碰撞,造成10人死亡,28人受傷(其中14人重傷)的慘劇。
華西城市讀本記者昨日調查發現,川南4市少有完全合乎《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的校車,其中瀘州僅有2輛校車達到標準。
此外,條例明確,幼兒園和高中階段的學生不納入校車服務范圍,幼兒園以“就近入園、家長接送”為原則。但川南多地的現狀卻是,校車集中在幼兒園。
自貢:沒有一輛校車符合新標準
昨日下午,華西城市讀本記者從自貢市教育局了解到。目前自貢市范圍內的校車主要是幼兒園的校車,針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校車基本沒有。對小學生、初中生而言,城區學生的交通工具主要是公交車,農村學生則主要是靠家長接送。
“從嚴格意義來講,按照新出臺的《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自貢沒有一輛校車。”該負責人說,針對自貢“幼兒園校車”多的這一情況,自貢市將加大對幼兒園校車的管理和督察,確保學生安全。自貢市交警支隊秩序科科長付曉透露,目前自貢相關部門正在建議成立專門的校車公司。
昨日,在自貢童星寶貝兒童學園接孩子回家的王大爺告訴華西城市讀本記者,因為之前校車頻頻出事,所以他堅持每天接送孫女。了解到新的《校車安全管理條例》關于幼兒的相關規定后,表示自己終于可以放心點了。
女兒正上小學低年級的陳女士則告訴記者,由于學校沒有校車,她不自己接送就得請保姆,但迫于經濟條件,所以只能“狠心”讓女兒自己上下學獨自回家。
瀘州:僅有兩輛校車達到新標準
目前瀘州僅有2輛校車達到《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的標準。瀘州交警部門表示,將爭取在瀘州市內為校車劃定專門的行駛車道和停靠站點。
華西城市讀本記者了解到,目前在瀘州市內,僅有天立國際小學的2輛校車達到《校車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的標準。天立國際小學校長張學文介紹,這2輛專業校車于2010年9月正式投入使用,每輛車的價格約40萬元。“選擇專業校車,主要是考慮學生安全,其次也能提升學校的形象。”
昨日下午,華西城市讀本記者跟隨天立國際小學的學生,登上了“長鼻子”校車。校車停靠點大多并不固定,只在部分路段有交警劃定的專門停靠點。“一般選擇學生住地較集中,或家長接送較為方便的地方。”校車司機告訴華西城市讀本記者,江陽區新區轉盤、大山坪等地是該校校車的主要停靠點。
昨日華西城市讀本記者從瀘州交警部門獲悉,目前瀘州市內的校車安全檢查,已經成為了一項常態性的工作。在城區內的多家學校門口,交警部門都設立了“女警護學崗位”,以檢查校車的載客情況。同時,執勤的女警還會按時要求校車司機,將每天校車在途中的行駛情況進行匯報。
“現在瀘州市內載有學生的校車,在路面上基本都享有優先行駛權。”瀘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交管科工作人員唐曉波介紹,目前瀘州交警在巡邏和執勤時,都會盡量照顧校車優先通行。“瀘州交警部門已經在考慮與相關單位加強協作,爭取在瀘州市內為校車劃定專門的行駛車道和停靠站點。”
宜賓:已經對校車建立臺賬管理
“近期,我們開展了對各個區縣校車安全方面的抽查工作。”昨日宜賓市公安交警支隊秩序大隊相關人員介紹,對于校車和校車駕駛人員的管理上,宜賓交警部門會組織定期與不定期的抽查工作,并對重點的幼兒園設固定點檢查。
“車子什么時候開,運行線路等情況我們都建了‘臺賬’。”該工作人員介紹,對車子什么時候出的車,開車人員是誰以及開車司機的資料,交警部門都有建了“臺賬”作為資料存底,以便監管。
在各個學校,轄區內的大隊還有相對應的民警,平時會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而在新校車審核上,校車申報學校須經教育部門批準通過后,到學校轄區境內大隊備案,并提供校車的線路以及駕駛員資料。然后再到車輛檢車中心做相關技術檢測,最后在交警支隊備案。
內江:校車集中在民辦幼兒園
“近幾年來,校車安全出現了很多問題,學校、家長都十分關心校車問題。”內江市教育局副局長夏克建昨日告訴華西城市讀本記者,《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公布,對學生、家長、教育部門都是好事。
據夏克建介紹,目前內江公辦學校幾乎沒有校車,校車主要集中在一些的民辦幼兒園,同時部分校車的質量和條例規定的標準有差距,還有些學校用其他車輛來當校車使用。“這些問題的解決需要個過程,我們會嚴格按照省、市上級部門的具體安排執行。”
昨晚八點,內江市交警支隊直屬一大隊告訴華西城市讀本記者,今天上午內江交警支隊會召開研究會,率先學習網上公布的條例規定,研究貫徹實施細節。
解讀·服務對象
幼兒、高中生不納入服務范圍
昨日《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公布,記者就條例有關問題采訪了國務院法制辦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起草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反復研究認為,高中生的身體條件及自我保護能力與成年人大體相當,上下學需要乘車的,可以乘坐普通客車,不必再納入校車服務對象范圍,以避免校車使用范圍過大,脫離實際。
對幼兒園的幼兒乘車安全問題,經廣泛征求意見和反復研究,考慮到讓沒有安全防范和自我保護能力的3-6歲幼兒每天集體乘坐校車,安全風險太大。
為減少幼兒入園的交通風險,在制度安排上應以保障幼兒就近入園和由家長接送為原則。為體現這一制度導向,同時保障確需乘坐校車的幼兒乘車安全,條例將幼兒校車作為特殊情況在“附則”中規定:縣級以上地方政府應當合理規劃幼兒園布局,方便幼兒就近入園。
解讀·施行時間
現有校車須在90日內申報
為盡快建立保障校車安全的統一制度規范,條例應在公布后即行實施;但條例規定的校車使用許可和校車駕駛人資格制度的實施,需有必要的申請及審批辦理時間。
本條例施行前已經配備校車的學校和校車服務提供者及聘用的駕駛人應當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90日內,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請取得校車使用許可和校車駕駛資格。按照條例規定,接送小學生、幼兒上下學的校車應當是按照國家標準設計、制造的專用校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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