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四川省高校畢業生創業園區(孵化基地)本月開始申報了。省人社廳、省財政廳、省教育廳、團省委日前發出申報通知,符合申報的單位可在2月29日前將申報材料和申報表格報省就業局。審核后,認定為高校畢業生創業園區和孵化基地的單位將統一命名并給予適當補貼。
據悉,本次申報范圍為自2009年6月以來為進入園區或基地的高校畢業生創業提供扶持政策和有效服務,符合規定條件的經濟技術開發區、工業園區、高新技術園區、農業示范基地、大學科技園區、小企業孵化園等。2011年已經被認定為“四川省高校畢業生創業園區(孵化基地)”的,不再申報。
申報創業園區的單位在園區建設總體規劃中,要對吸納高校畢業生創業進行專項規劃或明確專門內容,在高校畢業生初創企業的資金、人員、技術等準入條件方面進行適當的傾斜扶持。園區為入園創業的高校畢業生提供了場地租金和物管費用等方面的優惠扶持,且優惠幅度不低于30%。同時,申報單位須自2009年以來,園區內入駐的高校畢業生創業企業或個體工商戶(須經工商部門注冊)保有量不低于10戶或不低于總數的30%。
申報孵化基地的單位,在2009年以來,已經入園孵化的高校畢業生創業項目不少于10個或不低于入園孵化項目總數的30%,孵化成功的高校畢業生創業項目不低于入園孵化的高校畢業生創業項目數的30%,為高校畢業生創業孵化項目提供了場地租金和物管費用等方面的優惠扶持,且優惠幅度不低于30%。同時,要為入園孵化的高校畢業生開展創業項目提供創業政策咨詢、信息查詢、項目申報、投融資指導、人員培訓、場地安排、項目開發、融資擔保等創業服務。
2012年,全省范圍內擬新認定“四川省高校畢業生創業園區(孵化基地)”總數不超過15家。在同等條件下,對2011年未申報或未被認定創業園區(孵化基地)的8個市(州)的申報單位予以適當傾斜。(來源:成都日報 記者 裴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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