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普通高中學生轉學手續的辦理主要有以下情況:
(一)成都市范圍內學校學生轉學、退學、休學、復學等各種異動,由學生及其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轉入、轉出學校(退學、留級、休學、復學的由本校審核)審核同意后在“四川省普通高中學生**申請表”上面簽字蓋章,報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簽字蓋章,申請表由學校和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分別存檔。
(二)省內其他市州與成都市范圍內學校學生轉學或借讀等各種異動,由學生及其監護人提出書面申請,經轉入、轉出學校(借讀的由學籍注冊學校和借讀學校審核)審核同意后在“四川省普通高中學生**申請表”上面簽字蓋章,再報區(市)縣、市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后簽字蓋章。
(三)外省與成都市范圍內學校學生轉學或借讀等各種異動與第(二)點同。
另外,我市范圍內學校學生回原籍參加高考的,可由學校出具“成都市普通高中會考成績證明”,經學校、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市教育行政部門(市教育局普教二處或市政務服務中心,草市街2號。聯系電話86324849)蓋章后即可,回外省的還需省教育廳基教處蓋章(地址:陜西街26號。聯系電話86113095)。 (具體請咨詢:普教二處,咨詢電話61881701)
文章來源:成都市教育局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