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廳昨轉發了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加強中小學教師培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內中小學教師在外出培訓期間,不得以外出考察調研的名義,進行公費旅游,培訓地點嚴禁違反規定安排培訓學員到風景名勝區進行考察調研。
省教育廳表示,由于地震受災以及新課程改革,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我省中小學教師培訓任務十分繁重,由于參訓的教師一般是在高校或其他學校參與培訓,因此,參訓教師要盡量住在校內,實行考勤管理,嚴格請假制度。
此外,省教育廳還要求,外出考察調研要遵循必須、有效、就近、節儉的原則,要有明確的目的性和針對性。要科學合理確定外出考察調研地點,能安排到培訓地點周邊考察調研的,不安排到外地。不得以外出考察調研的名義,進行公費旅游,嚴禁違反規定安排培訓學員到風景名勝區進行考察調研。(來源:四川新聞網-成都商報 記者 汪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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