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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1藝術高考音樂類專業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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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1藝術高考音樂類專業招生簡章

根據省招考委印發的《四川省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體育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規定》精神,為加強對音樂類專業考試工作的管理,保證考試工作質量,有利于招生院校選拔人才,同時方便考生參加專業考試,減輕考生的負擔,我省普通高等院校音樂類招生專業考試實行統一命題,統一設置考點,統一評卷計分。凡報考省內院校和認定我省音樂類專業統考成績的省外院校的考生,均須參加我省統一組織的招生專業考試。

一、招生院校

2011年省內、外招生院校、專業及代碼、計劃、收費標準、辦學性質及其它要求等詳見四川《招生考試報》2011年招生計劃合訂本。

二、報考對象和條件

符合普通高等學校年度報名資格和條件的考生均可報考。

三、報名時間和地點

考生報名分文化考試報名和專業考試報名兩次進行。

1. 文考報名

凡愿報考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音樂類專業的考生,全部實行網上報名。有關網上報名的時間段、登錄網址、填報各項報名信息的要求等,按當地招辦規定的時間及要求辦理。考生通過網上填報報名信息后,必須于2010年11月22日至11月24日期間,本人持二代居民身份證(以下簡稱《身份證》)到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招辦現場數碼照相登記,并對基礎信息進行確認。一經確認,考生基礎信息不再更改。因輸入、確認失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未經確認,考生的報名無效。考生基礎信息的客觀真實性,由考生本人負責。

2. 專業報名考試

(1) 時間:2011年3月6日至3月7日上午報名,3月9日下午公布各專業筆試科目考試時間和考場安排,同時考生熟悉筆試考場。3月10日至3月12日進行專業筆試科目考試(所有專業筆試科目的考試具體時間、地點等情況以考點張榜公布的為準),3月13日至3月19日進行專業面試科目考試。

(2) 地點:四川音樂學院(成都市新生路6號)。

四、報名手續及辦法

1. 文考報名手續及辦法

(1) 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憑縣(市、區)招辦發放的用戶名和密碼,自行登錄報名網站,按報名網站上的提示和要求如實填寫本人報名信息。輸入的內容應真實、準確,姓名、族別、年齡等以《身份證》為準。在網上報名期間內,考生可自行修改、校正網報個人信息。

(2) 考生須持本人《身份證》、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證書或同等學力的證明到縣(市、區)招辦進行核實,并確認基本信息無誤后,由縣(市、區)招辦組織專人用電子數碼攝像采集考生圖像信息。考生基礎信息一經本人確認簽字后,不得再更改。因輸入、確認失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3) 考生在確認基礎信息后,由縣(市、區)招辦簽發《四川省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體育類專業招生報考證》(以下簡稱《報考證》)。

考生必須仔細核對《報考證》上打印的考生號、姓名、身份證號等信息是否準確,照片是否清晰。如果發現有誤應立即要求縣(市、區)招辦予以更改,否則將會影響專業考試。

所有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本人到戶口所在地縣(市、區)招辦進行報名確認,不能代為確認,過時不再補辦。凡未辦理藝術類文考報名手續的考生,不得參加藝術類專業考試及錄取。遺留問題由考生自己負責。

2. 專業報名考試手續及辦法

考生須持縣(市、區)招辦簽發的《報考證》和《身份證》于規定時間內到四川音樂學院專業考點進行專業考試報名。考生可單報或兼報“音樂學及音樂舞蹈類”和“音樂理論、作曲及音樂表演類”專業,其中“音樂理論、作曲及音樂表演類”專業最多可選報二個(限二個)考試類型不同的專業。按省規定的標準繳納專業報名考試費并簽訂《專業考試誠信承諾書》,領取專業考試《準考證》。凡未攜帶《身份證》的考生不得參加專業報名、考試,遺留問題責任自負。

考生在報名時應認真填寫《四川省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音樂類專業招生專業考試報名登記表》,考生號和姓名必須與《報考證》一致。

五、專業考試

專業考試不分初復試,一次進行。除鋼琴、豎琴、雙排鍵、定音鼓外,其他樂器均由考生自備。考生憑《身份證》、《報考證》和專業考試《準考證》參加專業筆試和面試科目考試。專業面試時間和順序以專業《準考證》上打印的為準,專業筆試時間和地點以考點張榜公布的為準。凡不按規定參加專業考試的考生,責任自負。

各專業(考試類型)考試科目、內容及分值:

(一)音樂理論、作曲及音樂表演類專業

1. 視唱練耳專業:①視唱練耳(一)200分;②基礎樂理與和聲知識100分(參考李重光編著的《基本樂理》、斯波索賓《和聲學》上冊;樂理、和聲各占50%);③鋼琴演奏100分(曲目自選1首)。

2.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專業:①視唱練耳(二)40分;②基礎樂理與和聲知識100分(參考李重光編著的《基本樂理》、斯波索賓《和聲學》上冊;樂理、和聲各占50%);③樂器演奏60分[演奏器樂作品一首(曲目自選,最好是鋼琴演奏)];④歌曲創作100分(根據指定歌詞寫作單旋律歌曲一首);⑤器樂曲創作100分(根據指定的主題創作一首器樂曲小品,樂器種類不限)。

3. 樂隊指揮與合唱指揮專業:①視唱練耳(二)40分;②基礎樂理與和聲知識100分(參考李重光編著的《基本樂理》、斯波索賓《和聲學》上冊;樂理、和聲各占50%);③鋼琴演奏60分[演奏車爾尼299以上程度練習曲一首,奏鳴曲快板樂章或中外樂曲一首,巴赫二部創意曲或以上程度復調樂曲一首(曲目自選,考試曲目要求背奏,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④指揮法200分[樂隊指揮:指揮中外交響樂或管弦樂曲某樂章,合唱曲一首;合唱指揮:指揮合唱曲2首,中外交響樂或管弦樂曲某樂章(曲目自選,自帶曲目錄音帶或雙鋼琴伴奏人員)]。

4. 錄音藝術與電腦音樂、音樂制作與錄音工程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三)100分;②樂器演奏100分[演奏中等程度以上器樂作品一首(曲目自選,最好是鋼琴演奏)];③即興創作60分(根據指定的音樂動機在樂器上即興創作一段樂曲);④歌曲創作140分(根據指定歌詞寫作單旋律歌曲一首)。

5. 音樂學(理論)、音樂治療、音樂傳媒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三)60分;②面試100分(演奏或演唱一首自選曲目);③中外音樂常識240分[參考書目:俞人豪等編《音樂學基礎知識問答》“中國民族民間音樂、中國古代音樂史、中國近現代音樂史、西方音樂史”部分(人民音樂出版社1997年版)]。

6. 公共事業管理(文化事業管理、演藝策劃與制作、文化創意產業)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三)200分;②面試200分[聲樂演唱或器樂演奏(聲樂:限美聲、民族唱法,自選歌曲兩首;器樂:練習曲、樂曲各一首。曲目自選)]。

7. 鋼琴調律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三)100分;②鋼琴與鋼琴調律基本知識200分(參考書目:張琨著《鋼琴的調律及維修》,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③樂器演奏100分[演奏(鋼琴、西洋管弦樂器均可)自選樂曲一首]。

8. 提琴制作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三)100分;②提琴與提琴制作基本知識200分(參考書目:(英)克里斯·約翰遜,羅伊·考特諾爾著《小提琴制作藝術》,人民音樂出版社出版);③提琴演奏100分[演奏(小、中、大、低提琴均可)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曲目自選)]。

9. 聲樂(美聲、民族唱法)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三)100分;②聲樂演唱400分[準備四首歌曲(由主考教師指定演唱其中一至兩首)]。

10. 歌劇表演、合唱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三)100分;②聲樂演唱300分(美聲唱法:作品兩首,其中一首須為歌劇選曲;民族唱法:作品兩首,其中一首須為中國民歌);③舞蹈片段、朗誦100分(舞蹈片段:自備CD伴奏帶,風格不限,3分鐘以內;朗誦:自備作品背誦,3分鐘以內)。

11. 民樂(二胡、琵琶、笙、嗩吶、竹笛、揚琴、柳琴、古箏、古琴、中阮、民族低音)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三)100分;②樂器演奏400分[演奏練習曲一首,樂曲二首(曲目自選;考試曲目要求背奏,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

12. 鋼琴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三)100分;②鋼琴演奏400分[演奏車爾尼740以上程度的練習曲一首,復調樂曲一首(巴赫三部創意曲或以上程度復調樂曲,巴赫平均律只演奏賦格部分),中、外樂曲或大型樂曲中任選一首(大型樂曲包括奏鳴曲、變奏曲、回旋曲、組曲,奏鳴曲只演奏快板樂章)。考試曲目要求背奏,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

13. 鋼琴伴奏(聲樂藝術指導)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三)100分;②鋼琴演奏300分[演奏車爾尼299以上程度的練習曲一首,樂曲一首(考試曲目要求背奏,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③視奏100分(考生從考場準備的樂譜中抽取一首彈奏)。

14. 古典手風琴、流行手風琴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三)100分;②手風琴演奏400分[演奏練習曲一首,樂曲兩首(曲目自選,復調樂曲可作為自選樂曲,奏鳴曲只演奏快板樂章;考試曲目要求背奏,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

15. 雙排鍵電子琴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三)100分;②演奏400分[演奏(鋼琴、電子琴等鍵盤樂器均可)練習曲一首,樂曲兩首(曲目自選,復調樂曲可作為自選樂曲,奏鳴曲只演奏快板樂章;考試曲目要求背奏,反復段落一律不反復)]。

16. 管樂(長笛、單簧管、雙簧管、大管、薩克斯、圓號、小號、長號、大號)、打擊樂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三)100分;②樂器演奏400分[管樂:演奏音階(連音、斷音),練習曲一首,樂曲二首(曲目自選)。打擊樂:從小軍鼓、馬林巴、定音鼓、民族打擊樂、爵士鼓中任選兩種或兩種以上樂器各演奏一首樂曲(曲目自選)]。

17. 弦樂(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豎琴、古典吉他)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三)100分;②弦樂演奏400分[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演奏音階、琶音、雙音、練習曲各一首,樂曲二首(曲目自選)。豎琴:演奏音階、琶音,《Pozzoli(布左利)中等難度練習曲》或《Bochsa(伯薩)練習曲》中任選一首,樂曲二首(曲目自選;鋼琴專業考生可同時兼報豎琴專業,考試科目及要求與鋼琴專業相同)。古典吉他:演奏音階、雙音、輪指練習曲各一首,自選樂曲兩首]。

18. 音樂劇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三)100分;②聲樂演唱200分(準備兩首歌曲,其中一首須為音樂劇選曲;限美聲、民族唱法);③舞蹈片段100分(自備CD伴奏帶,風格不限,3分鐘以內);④表演50分(命題表演);⑤語言50分(自我介紹,自備作品背誦)。

19. 聲樂(通俗唱法)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三)100分;②聲樂演唱400分[準備四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師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自備CD伴奏帶)]。

20. 流行歌舞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三)100分;②聲樂演唱200分[準備四首流行歌曲(由主考教師指定演唱其中一首,自備CD伴奏帶)];③舞蹈片段200分(自備CD伴奏帶,風格不限,3分鐘以內)。

21. 流行器樂[電吉他、電貝司、民謠吉他、爵士(古典)吉他、爵士鼓、薩克斯管、流行鍵盤]專業:①視唱練耳及樂理(三)100分;②流行器樂演奏400分[爵士鼓:演奏自編4/4拍子和3/4拍子節奏組合各一段(長度為每段不低于16小節,可按‖:4+4:‖方式重復);按要求演奏指定節奏型。流行鍵盤:演奏(鋼琴、合成器、電子琴等鍵盤樂器均可)車爾尼849以上程度練習曲一首,歐美、中國風格樂曲各一首;即興伴奏一首流行歌曲。其它流行樂器:演奏音階、琶音、中等以上程度練習曲、樂曲各一首]。

(二)音樂學及音樂舞蹈類專業

22. 音樂學專業:①聲樂演唱120分[準備歌曲兩首(限美聲、民族唱法)];②鋼琴演奏120分(準備練習曲一首、樂曲或奏鳴曲快板樂章一首);③視唱練耳100分(視唱20分,練耳80分);④樂理60分。

23. 音樂舞蹈專業:①聲樂演唱60分[準備歌曲兩首(限美聲、民族唱法)];②鋼琴演奏60分(準備練習曲一首、樂曲或奏鳴曲快板樂章一首);③視唱練耳50分(視唱10分,練耳40分);④樂理30分;⑤舞蹈表演100分(自選舞蹈片段,自備CD伴奏帶,時間2至3分鐘);⑥形體100分(軟開度、力度等)。

各專業視唱練耳及樂理科目考試范圍:

視唱練耳(一)(視唱練耳專業):(1) 視唱:2至4個升降號,含變化音與轉調的單聲部曲調,自備帶伴奏視唱一條(自彈自唱)和二聲部曲調一條(彈一聲部,唱另一聲部);(2) 練耳:聽寫單個和弦(密集或開放排列的三和弦、七和弦原位及轉位)、單聲部曲調、二聲部曲調、和弦連接(含正副三和弦、SII7、D7原位及轉位)。(注:其中視唱占20%、練耳占80%)

視唱練耳(二)(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樂隊指揮與合唱指揮專業):(1) 視唱:2至3個升降號,含變化音與近關系轉調、常見節拍與節奏型的單聲部曲調;(2) 練耳:聽寫音組,大、小、增、減三和弦原位及轉位(密集排列),大小七、小小七、減小七、減減七和弦原位及轉位(密集排列),單聲部曲調。(注:其中視唱占20%、練耳占80%)

視唱練耳及樂理(三)[錄音藝術與電腦音樂、音樂制作與錄音工程、音樂學(理論)、音樂治療、音樂傳媒、公共事業管理、鋼琴調律、提琴制作、聲樂(含美聲、民族、通俗唱法)、歌劇表演、合唱、流行歌舞、音樂劇、民樂、鋼琴、鋼琴伴奏(聲樂藝術指導)、古典手風琴、流行手風琴、雙排鍵電子琴、管樂、打擊樂、弦樂、流行器樂專業]:(1) 視唱:一個升降號以內,含常見節拍與節奏型的單聲部曲調;(2) 練耳:①音組:2至5個音;②音程:純四、五、八度,大小二、三、六、七度,增四度、減五度;③和弦:大、小、增、減三和弦原位及轉位(密集排列),大小七、小小七、減小七、減減七和弦原位及轉位(密集排列);④節拍、節奏:常見節拍與節奏型;⑤旋律:一個升降號以內,含常見節拍與節奏型的單聲部曲調;(3) 樂理:(參考書目:李重光編著的《音樂理論基礎》,中央音樂學院附屬中等音樂學校試用教材)。音樂學及音樂舞蹈類專業的視唱練耳及樂理科目的考試范圍與視唱練耳及樂理(三)相同。

音樂理論、作曲及音樂表演類專業(考試類型1-21):總分滿分為400分。其中音樂理論、作曲類專業(考試類型1-8)各科成績均計入總分;音樂表演類專業(考試類型9-21)的“視唱練耳及樂理(三)”(其中視唱占20%、練耳占65%、樂理占15%)單科成績滿分為100分,不計入總分,在專業劃線時單獨劃定該科單科成績的合格線。

音樂學及音樂舞蹈專業(考試類型22-23):總分滿分為400分,各科成績均計入總分。

各專業考試科目的基本要求,考生可登錄www.四川省教育考試院.cn或www.zk789.net查詢。

六、簽發和查詢專業成績

我省普通高等學校音樂類專業考試考生成績由省教育考試院通過電子郵件傳送到各市(州)招辦,考生憑《報考證》于5月4日至5月5日到正住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招辦領取專業考試成績通知單。

凡對專業成績有疑問需查詢的考生一律在5月9日至5月13日期間,憑《報考證》到正住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招辦辦理查分登記,逾期不再辦理。查分結果由音樂類專業考務辦公室通知考生。

七、文化考試

報考普通高等學校音樂類專業并軌本科和高職(專科)計劃的考生,須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

報考藝術職教師資班和高職班對口招生的考生,須參加單獨命題的普通高校職教師資班和高職班對口招生文化考試。

音樂理論、作曲及音樂表演類專業無職教師資班和高職班對口招生計劃,考生不得參加全省普通高校職教師資和高職班對口招生單獨命題的文化考試。

凡不在正住戶口所在地就讀,或在外地參加專業、文化補習班的考生,必須回到正住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參加文化報名及考試。違反這一規定者,責任自負。

八、填報志愿

考生一次性填報藝術本科、高職(專科)層次志愿。

參加全國文化統考的藝術考生只能填報普通高校藝術類并軌本科和高職(專科)計劃志愿;參加普通高校職教師資和高職班對口招生單獨命題考試的藝術考生只能填報普通高校藝術類職教師資班和高職班對口招生專業志愿。兩類計劃志愿不能交叉填報,錯填亂寫者,責任自負。

凡專業成績達到省定本科線的考生可填報省內及認定我省成績院校的本科、高職(專科)志愿;凡專業成績達到專科線的考生只能填報省內及認定我省成績院校的高職(專科)志愿,錯填本科志愿無效。

凡未按上述規定填報的志愿一律無效,責任由考生自負。

志愿填報的時間及填報方式將在《招生考試報》上向社會公告。

九、政考、體檢

考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健康檢查,由考生正住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招生辦公室,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的有關規定統一辦理。

十、錄取

錄取工作在省招考委領導下,由省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實行網上錄取。

錄取辦法: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合格、參加了招生體檢和文考及專業成績達到控制分數線的情況下,一般按專業成績、文化成績或文化與專業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并參考相關科目成績(部分專業有特殊要求且提前向社會公布的除外),根據考生所填報的志愿順序、德智體全面考核,擇優錄取。

為了保證新生質量,入學后,學校根據招生政策和錄取標準進行復查,凡不符合條件或有舞弊行為者,取消入學資格,退回原地區、原單位。

十一、注意事項

“視唱練耳及樂理(三)”科目的“練耳及樂理”實行客觀題筆試,考生采用機讀卡答題(考生自備2B鉛筆,請在正規文具商店購買)。筆試考試開始15分鐘后,考生不能再進入考場考試,遲到誤考責任自負。

嚴禁考生將任何通訊工具及電子產品(手機、MP3、MP4、錄音機、相機等)帶入考場,請考生嚴格遵守《考試規則》,違者將按教育部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對在省專業統考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取消其當年全國統考文化、專業各科成績,同時給予下一年度不得報名參加全國統考的處理。

四川省201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音樂類專業考試考務辦公室設在四川音樂學院招生處。

地址:成都新生路6號郵編:610021電話:(028)8543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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