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19日從省教育考試院獲悉,2015年廣東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定于2015年1月10日進行,全省高三考生本月20日、21日兩天須到報名點現場報名確認。今年,廣東首次規定,非廣東省戶籍在廣東省高中階段學校就讀的應、往屆畢業生,可報名參加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但考試成績能否作為高考招生錄取依據,由其參加高考所在地的省級招生委員會確定。
省教育考試院近日下發《關于2015年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安排的通知》,2015年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將于2015年1月10日進行,開考科目有:化學、思想政治、生物、地理、物理、歷史,不考語、數、外。根據《通知》,報考對象為:準備參加廣東省2015年及以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的廣東省戶籍高中階段學校應、往屆畢業生和社會青年,以及廣東省戶籍學生在外省高中階段學校就讀和非廣東省戶籍,在廣東省高中階段學校就讀的應、往屆畢業生。
其中,省教育考試院特別規定,廣東省戶籍學生,在外省高中階段學校就讀相應年級的,可回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在外省高中階段學校就讀期間取得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或普通高中畢業會考成績),其考試是由省級教育行政或考試部門統一組織的,按規定辦理成績轉入手續后,廣東省予以認可;省級以下教育行政或考試部門、中學組織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或普通高中畢業會考成績)廣東省不予以認可。
《通知》還規定,對于非廣東省戶籍,在廣東省高中階段學校就讀的應、往屆畢業生,可報名參加廣東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但考試成績能否作為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依據,由其參加高考所在地的省級招生委員會確定。
同時,省教育考試院提醒,國家承認學歷的高等學校在校學生、國家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在校學生以及高中階段學校在校一、二年級學生等三類學生不得參加會考。
來源:南方日報網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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