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辦普通高校新學費標準出爐 平均漲幅16.41%
從浙江省物價局獲悉,我省公辦高校學費調整方案已經落定。
從新收費方案看,學費上調幅度平均為16.41%,低于此前聽證方案的20.37%。該方案將于2015年秋季招收的新生中正式開始實施。學費調整實行“老生老辦法、新生新辦法”。
明年秋季新生學費標準確定
浙江省14年沒有變過的公辦高校學費調整,引發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今年7月11日浙江省物價局召開了“學費調整聽證會”,提出了初步調整方案。四個月之后,學費調整方案終于塵埃落定。
此次學費調整,公辦普通高校按“浙江大學”、“普通大學”、“高職院校”三類制定學費標準;各類專業的學費標準,按照“藝術類專業”、“工科類、醫學類專業”、“農林類專業”、“其他專業”四類分別制定。具體調整學費標準見上表。
公辦普通高校學費標準由省統一制定基準標準,學校可以在省定基準標準的基礎上適當下浮;也可自主選擇本校當年招生專業總數20%以內的專業,在基準標準的基礎上,按不超過15%的上浮幅度自主制定具體學費標準。
專業大類招生先按低標準收費
聽證會上,有部分聽證會參加人員表示,專業的收費分類還可以進一步細化,有些學校在新生入學的時候按專業大類招生,很難區別到底是工科類、醫學類還是理學類。另外,有些教育成本高的專業可以提高,教育成本低的專業可以降低;熱門專業可以多調一點,不熱門的公益性比較強的、基礎學科的專業要盡量少調一點。
為了減少家長和學生們的顧慮,省物價局決定,在新生入學時,按專業大類招生的學生統一按照大類中學費標準較低的專業收取費用,分專業后再按所學專業規定的學費標準執行。同時,將教育成本較高的專業適當提高標準,例如工科類、醫學類專業等,而把公益性比較強的專業適當減少調整幅度,一般這類專業多為不熱門的基礎學科,比如農林類專業等等。
省物價局采納這些意見的主要原因,是希望收費標準能更好地體現辦學成本,適當減輕家長和學生負擔,而且更能體現教育公平公正的原則。
學校事業收入的4%用于資助困難學生
學費上漲了,有經濟困難的學生能不能得到照顧?其實在聽證會上,部分代表對此曾提出希望加大對困難家庭學生的補助力度,進一步完善獎學金和助學金的制度,落實助學貸款的政策。同時,大家也要求高校提高各種獎勵補助政策的公開度和透明度。
省物價局考慮了這些建議,要求各高校嚴格落實對家庭困難學生的獎勵資助政策,需按規定從事業收入中足額提取4%的經費,專項用于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采取獎、貸、助、補、減等多種方式進行資助,采取減免學費、發放特殊困難補助、開辟入學“綠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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