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記者從天津市自考辦獲悉,本市將調整取得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證書或筆試合格成績以及大學英語四六級(CET4、6)合格證書可免考自考公共英語課程的規定。
據市考辦負責人介紹,凡在2007年12月31日前取得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證書或筆試合格成績的考生,須在2008年7月1日之前辦理公共英語課程(包括英語(一)、英語(二))的免考手續。自2008年7月1日起市自考辦將停止辦理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證書或筆試合格成績以及大學英語四六級(CET4、6)合格證書免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公共英語課程的手續。凡2007年12月31日以后取得的全國英語等級考試(PETS)證書或筆試合格成績將不能辦理免考手續。
市自考辦負責人提醒考生,應注意辦理免考手續的最后期限,不要延誤辦理時間。
信息來源:北方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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