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次新聞通氣會散發材料之五
高度重視、規范管理,加強資金監管
確保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資助工作健康發展
廣西壯族自治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11年3月1日)
廣西是全國人口最多的少數民族自治區,經濟欠發達,貧困人口面比較大,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任務重、壓力大,社會關注度高。自治區黨委、政府從維護民族團結、邊疆安定、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的大局出發,將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作為重要的民生工程給予高度重視。
一、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加大財政投入,不斷擴大學生資助覆蓋面
近年來,在國家學生資助政策的基礎上,自治區財政拿出專項經費,結合廣西實際出臺了一系列新的學生資助政策:
(一)自治區財政從2007年起每年安排貧困家庭子女上學專項資金1000萬元,專項用于考入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入學路費和短期生活費補助;從2010年起自治區對庫區移民子女以及在我區28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就讀的普通高中學生實施免學費;我區大力推進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工作,全區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實現全覆蓋,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二)從2008年秋季學期開始,自治區財政對就讀中等職業學校的農業、林業、水產、地質、礦產、衛生和演藝等難以通過頂崗實習取得報酬的全日制在校中職學生在其處于實習年度繼續給予每人每年1500元的生活費補助,三年共資助約4萬人次,發放約6000萬元。
(三)從2009年秋季學期開始, 在國家免學費政策覆蓋范圍的基礎上,進一步對庫區移民子女、扶貧異地安置家庭子女、城鎮低保人員家庭子女、退伍士兵、國辦福利機構大齡孤兒等五類特定人員,以及在我區28個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全部學生給予免除學費。為此,自治區財政已額外安排2009年秋季學期免學費經費5760萬元,增加受益學生達6.13萬人次。
(四)從2008年秋季學期開始,設立自治區人民政府中等職業教育獎學金,對品學兼優的全日制在校中職學生每人每年獎勵2000元,每年獎勵5000人。
目前,廣西已初步建立起了從小學到大學“全程覆蓋、無縫銜接”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為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公平接受教育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二、廣西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資助工作成效顯著,有力地促進了中等職業教育改革和發展
(一)積極籌措資金,全面貫徹落實中等職業學校各項學生資助政策。2007年秋季學期以來,我區累計籌集資金18.05億元,對226.73萬人次中職學校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給予國家助學金資助;2009年秋季學期以來,我區累計籌集資金4.89億元,對30.39萬人次符合免學費條件的中職學生給予學費免除。
(二)學生資助政策的實施,有力地推動了中等職業教育改革和發展。我區深入貫徹落實中職學生各項資助政策,從根本上解除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上學的后顧之憂,初中畢業生就讀中職學校的意愿和比例有很大的提高,中等職業教育辦學規模不斷擴大,品牌效益日漸彰顯。同時,受助學生也深切感受到社會主義大家庭的溫暖并非常感謝黨的資助政策,絕大部分受助生表示會珍惜這筆助學金,安心讀書,奮發向上,掌握扎實的專業知識,回報黨、政府和社會的厚愛;許多教師在上課時明顯感受到學生的精神面貌是向上的,教學秩序是良好的,貧困生的學習自覺性提高了;許多家長在與學校面對面的交流或電話交流中都說資助政策很得民心,充分體現了黨和國家政策的公平性。
全區中職學校招生2008年29.2萬人、2009年31.2萬人、2010年32.5萬人,連續超額完成教育部下達的招生任務,實現中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中教育協調發展。
三、廣西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資助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多渠道加強監管,確保學生資助政策落到實處。
1.從2008年起,自治區每年都將中職學生資助項目列入當年自治區人民政府為民辦實事,予以重點關注和推進。從2009年起,自治區還將中職學生資助項目的完成情況作為機關和設區市績效考核內容進行考核和評分,進一步增強區直各有關部門和各級政府對中職學生資助工作的責任感,督促他們努力采取各種措施保證中職學生資助政策得到不折不扣地落實,從而真正從制度上為做好中職學生資助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2.開展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資助資金專項審計工作。從2010年開始,自治區教育廳每年安排專項審計經費100萬元,委托審計部門對全區所有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資助項目的資金撥付、評審、發放、財務核算及檔案管理等情況進行全面的專項審計,計劃連續三年將全區300多所中職學校的學生資助資金使用情況全部審計完畢。2010年,我區首先對北海、玉林、河池、防城港、貴港等5個設區市中職學校和部分區直中職學校共100所學校開展學生資助資金專項審計。
通過審計,一是促進中職學校進一步重視學生資助工作,有利于穩定學生資助管理隊伍,提高學生資助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二是促進中職學校進一步從財務上加強對學生資助資金的管理,使各項學生資助資金從到位、發放、結余等方面得到更有效的監管;三是促進中職學校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學生資助工作,對于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我區均以財政、教育和審計三部門共同下文要求當地政府和有關中職學校限期整改,并將最終整改情況如實上報,從手段上確保學生資助政策落到實處,保證學生資助資金安全。
今年,我們已安排100萬元專項經費,將繼續對柳州等四個設區市和部分區直中職學校進行審計。
(二)加強學生資助資金發放管理,確保資助資金及時足額發放到學生手中。
1.實行中職國家助學金發放“兩個禁止”。一是禁止直接通過現金形式發放資助金,嚴格按要求為每名受助學生辦理銀行儲蓄卡,并通過銀行儲蓄卡將國家助學金足額發放到學生手中,避免學校虛報人數直接套取助學金或挪用助學金直接充抵學費;二是禁止學校或老師代為學生領取和保管銀行儲蓄卡,避免學生流失后繼續套取國家助學金的行為發生,確保學生資助資金發放規范有序。
2.大力推進國家助學金集中發放模式,提高學生資助政策的執行效率。如我區南寧市在中職國家助學金政策實施初的2007年秋季學期,率先在全市范圍內實行國家助學金“統一管理、銀行統發、直接到人、準時足額”的資助部門集中發放管理模式。該市轄區內中職學校負責接受學生申請和審核上報學生受助材料,市、縣兩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負責復核認定學生的受助資格和統一為其辦理銀行儲蓄卡,并委托指定經辦銀行按月將國家助學金分別打入受助學生的銀行儲蓄卡中。三年多來,該市中職國家助學金實行由同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集中發放的模式效果顯著,一是起到了動態監管的作用,使學生資助管理機構能夠及時準確掌握學校受助學生的增減變動情況;二是減少了資金核撥的周轉環節,使資助金能夠快速直接發放到學生手中,減少了資金被套取挪用的可能性;三是提高了資金的使用效率,在出現當期國家助學金經費尚未到位且上一學期資助資金發放后仍有結余的情況下,便于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充分統籌,利用結余資金先行墊付,保證受助學生按時足額獲得資助金,保證國家學生資助政策得到有效執行。
目前,我區已有南寧、桂林、貴港、賀州等六個設區市實現了中職國家助學金由同級財政或同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進行集中發放的模式。同時,我區14個設區市、110個縣(市、區)已于2010年全部建立了學生資助管理機構,且95%以上均具備獨立法人和編制,為我區今年進一步將國家助學金集中方式擴大到全區所有市縣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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