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一個貧困生掉隊——廣西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資助工作亮點紛呈
閱讀提示:開學了。每年這個時候,一些經濟困難學生因為各種原因而輟學。這些失落掉隊的“大雁”,有相當一部分是來自初中義務教育階段的學生。廣西壯族自治區作為全國人口最多的少數民族自治區,經濟欠發達,貧困人口面較大,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任務重、壓力大,社會關注度也特別高。
為了讓每個孩子都能上得起學,近年來,自治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工作,加大財政投入,拿出專項經費,不斷擴大資助面。目前,廣西壯族自治區已初步建立起了從小學到大學“全程覆蓋、無縫銜接”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為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公平接受教育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特別是2007年以來,全區嚴格規范管理,加強資金監管,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資助工作成效顯著,有力地促進了中職教育的發展。
18億元資金資助中職困難學生
近年來,廣西積極籌措資金,全面貫徹落實中等職業學校各項學生資助政策。2007年秋季學期以來,全區已累計籌集資金18.05億元,對226.73萬人次中職學校全日制在校一、二年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給予國家助學金資助。2009年秋季學期以來,我區已累計籌集資金4.89億元,對30.39萬人次符合免學費條件的中職學生給予學費免除。
上述資助政策的實施,有力推動了中等職業教育的改革和發展。各項資助政策的貫徹落實,從根本上解除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上學的后顧之憂,初中畢業生就讀中職學校的意愿和比例大為的提高,中等職業教育辦學規模不斷擴大,品牌效益日漸彰顯;受助學生深切感受到社會主義大家庭的溫暖并非常感謝黨的資助政策,他們紛紛表示會珍惜這筆助學金,安心讀書,奮發向上,掌握扎實的專業知識,回報黨、政府和社會的厚愛;教師上課時也明顯感受到,學生精神面貌大為改觀,教學秩序大為好轉,貧困生的學習自覺性提高了;許多家長在與學校的交流中都感慨:資助政策得民心,充分體現了黨和國家政策的公平性。
據悉,全區中職學校招生2008年29.2萬人、2009年31.2萬人、2010年32.5萬人,連續超額完成教育部下達的招生任務,實現中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中教育協調發展。
加強監管審計 資助落實不打折
2008年起,廣西每年都將中職學生資助項目列入自治區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予以重點關注和推進。
2009年開始,全區將中職學生資助項目的完成情況作為機關和設區市績效考核內容進行考核和評分,進一步增強區直各有關部門和各級政府對中職學生資助工作的責任感。各方努力采取各種措施,保證中職學生資助政策得到了不折不扣的落實,從而真正從制度上為做好中職學生資助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從2010年起,自治區教育廳每年安排專項審計經費100萬元,委托審計部門對全區所有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資助項目的資金撥付、評審、發放、財務核算及檔案管理等情況進行全面的專項審計,計劃連續3年將全區300多所中職學校的學生資助資金使用情況全部審計完畢。
2010年,全區首先對北海、玉林、河池、防城港、貴港等5個設區市中職學校和部分區直中職學校共100所學校開展學生資助資金專項審計。今年,自治區教育廳已安排了100萬元專項經費,將繼續對柳州等4個設區市和部分區直中職學校進行審計。
對于審計中發現的問題,區財政、教育和審計三部門共同下文,要求當地政府和有關中職學校限期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如實上報,從手段上確保學生資助政策落到實處,保證學生資助資金安全。
開展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資助資金專項審計工作,不僅促使中職學校進一步重視學生資助工作,有利于穩定學生資助管理隊伍,提高學生資助工作人員的業務素質;也督促中職學校進一步從財務上加強對學生資助資金的管理,使各項資助資金從到位、發放、結余等方面得到有效監管,有利于中職學校進一步改進和完善學生資助工作。
集中發放 確保資金足額到位
近年來,廣西大力推進國家助學金集中發放模式,提高學生資助政策的執行效率。南寧市在中職國家助學金政策實施初的2007年秋季學期,率先在全市范圍內實行國家助學金“統一管理、銀行統發、直接到人、準時足額”的資助辦集中發放管理模式。該市轄區內中職學校負責接受學生申請和審核上報學生受助材料,市、縣兩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負責復核認定學生的受助資格和統一為其辦理銀行儲蓄卡,并委托指定經辦銀行按月將國家助學金分別打入受助學生的銀行儲蓄卡中。3年多來,該市中職國家助學金實行由同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集中發放的模式效果顯著:實施了有效的動態監管,使學生資助管理機構能夠及時準確掌握學校受助學生的增減變動情況;減少了資金核撥的周轉環節,使資助金能夠快速直接發放到學生手中,減少了資金被套取挪用的可能性;提高了資金的使用效率,在出現當期國家助學金經費尚未到位且上一學期資助資金發放后仍有結余的情況下,便于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充分統籌,利用結余資金先行墊付,保證受助學生按時足額獲得資助金,保證國家學生資助政策得到有效執行。
在大力推進集中發放模式的同時,我區嚴格實行中職國家助學金發放“兩個禁止”的要求。一是禁止直接通過現金形式發放資助金,嚴格按要求為每名受助學生辦理銀行儲蓄卡,并通過銀行儲蓄卡將國家助學金足額發放到學生手中。此舉是為了避免學校虛報人數直接套取助學金或挪用助學金直接充抵學費。二是禁止學校或老師代為學生領取和保管銀行儲蓄卡。此舉是為了避免學生流失后繼續套取國家助學金的行為發生,確保學生資助資金發放規范有序。
目前,我區已有南寧、桂林、貴港、賀州等6個設區市實現了中職國家助學金由同級財政或同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進行集中發放的模式。同時,全區14個設區市、110個縣(市、區)已于2010年全部建立了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其中95%以上具備獨立法人和編制,為今年進一步將國家助學金集中發放擴大到全區打下了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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