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專項檢查公辦幼兒園收費
重點檢查超標準收費和收取贊助費等
新學期即將開始,為進一步規范自治區公辦幼兒園教育收費行為,加強對公辦幼兒教育收費監管,廣西壯族自治區物價局日前決定在全區開展公辦幼兒教育收費專項檢查。
此次專項檢查主要針對2010年9月秋季開學以來發生的收費行為,重點檢查6種亂收費行為:一是提高標準收取保育費和教育費的行為。根據規定,自治區示范幼兒園、地級市示范幼兒園、普通幼兒園的幼兒教育保育費、教育費最高收費限額,全日制的合計每人每月不超過350元、250元和200元;寄宿制的合計每人每月不超過450元、350元和300元。每個學期按5個月收取,不得跨學期預收。二是未經有關部門審定,擅自制定標準收取保育費和教育費的行為。三是在正常保育、教育時間內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和興趣班等為由另外收取費用的行為。幼兒家長如果遭遇幼兒園并未按這些規定執行,在上述時間段內開設諸如蒙氏班、雙語班、分享閱讀班等并收費的行為,可向物價部門舉報。四是自立項目收取安全管理費、電子識別卡費、門卡費、保安費等行為。五是收取與幼兒入園掛鉤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等行為。六是伙食費等代收費用未據實結算、多退少補的行為。
自治區物價局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提高認識,加強對公辦幼兒園收費的監督管理,進一步規范幼兒教育收費行為,嚴格依法查處幼兒教育亂收費行為,切實減輕幼兒家長的經濟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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