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近年來我區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畢業會考成本上升較快,現行考試費收費標準已不能彌補考試成本,根據有關規定,我區對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畢業會考報名考試費收費標準進行了調整。
其中,初中畢業升學考試費原來是5元/人·科,現在調整為:學科知識考試“單科考試”9元/人·科,“兩科合堂合卷考試”16元/人·場,“兩科合堂分卷考試”17元/人·場;實驗操作技能考試8元/人·科;體育考試13元/人·科。高中畢業會考:10元/人·科(原來是6元/人·科)。
據介紹,報名考試費收入用于報名、命題、試卷印制與押運、保密、租用場地、監考、閱卷與登分、成績統計分析及題庫建設與管理、招生錄取等開支。調整后的收費標準從2010年11月15日起執行。收費單位應按規定到同級價格主管部門辦理《收費許可證》。實施收費時,使用自治區財政廳統一印制或監制的財政票據,收費收入按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有關規定收繳,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并自覺接受價格、財政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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