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到了義務教育階段新生報名的時間,各校的招生情況總是特別受市民關注。記者從南寧市教育局了解到,2009年南寧市市區小學和初中新生報名時間統一確定為7月4日、5日兩天,新生報名時間為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由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入學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享受居住地常住戶口學生同等待遇,南寧市教育局還重申,公辦小學和初中不得招收擇校生。7月13日至16日是小學升初中的家長接待日,家長有疑問的,可到南寧市中招辦設在三中圖書館的接待地點前往咨詢。
【小學招生對象】
3類兒童可在南寧市市區小學就讀
南寧市小學的招生對象為:年滿6周歲(200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兒童。(一)父母及兒童本人具有本市城區常住戶口的適齡兒童。除盲、聾啞、弱智3類殘疾兒童可以選擇到特教學校、輔讀班就讀外,其他殘疾兒童都要隨班就讀。
(二)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引進人才實行〈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制度暫行辦法的通知》(桂政發〔2005〕27號)中的規定取得《居住證》,《居住證》在有效期內,且有效期在2年以上的人員子女。
(三)父母在本市城區內工作,父母及本人戶籍在南寧市城區范圍以外,但隨父母在城區內暫住且申請由政府安排入學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小學升初中】
適齡少年在戶口所在地以家庭實際住址為依據就近免試入學
南寧市教育局規定,初中適齡少年(含殘疾適齡少年,下同)應隨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在戶口所在地以家庭實際住址為依據就近免試入學。
1.適齡少年本人戶口與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家庭住址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家庭實際住址為依據就近入學。
2.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所在的事業單位辦有子弟學校的適齡少年,由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所在的事業單位子弟學校招收入學。如果家庭住址距單位辦的學校在三站公共汽車以上(不含三站)路程且要求到居住地服務學校就近入學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提出申請,經單位簽署意見,并附家庭住址的有效證件,可到家庭住址所屬地段的初中學校就讀。
3.適齡殘疾少年小學畢業后,可到特殊教育學校(班)繼續學習,也可以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家庭住址為依據到就近的初中學校隨班就讀。
4.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引進人才實行〈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制度暫行辦法的通知》規定(桂政發〔2005〕27號)取得《居住證》,《居住證》在有效期內,且有效期在2年以上的人員子女,以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家庭住址為依據就近免試入學。
【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4份報名材料不可少
由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入學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享受居住地常住戶口學生同等待遇。家長需要提供的報名材料有:①家庭戶口簿和父母的身份證;②父母雙方在南寧市的暫住證(有效期一年),父母雙方在南寧市居住的證明(所列證件之一:市區內居住房屋的產權證、購房合同備案證明,當地居委會出具的房屋居住租賃證明);③父母務工就業證明(所列證件之一:工商營業執照、勞動用工合同),學生原就讀學校所在地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就學(或轉學)證明;④父母戶籍所在地鄉(鎮)以上計生部門出具的全國統一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小學新生的報名是由城區、開發區教育局根據轄區內學校生源情況,相對就近安排到指定學校就讀。初中新生是由南寧市中招辦根據城區內初中學校的生源情況統一協調,將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安排到相對就近的初中學校進行報名材料復核。【文件規定】
公辦小學、初中不得招收擇校生
南寧市教育局要求市區公辦小學和初中不得招收擇校生。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南寧市城區小學生入學地段由城區、開發區教育局在市教育局的統一協調下劃定,所有學校的招生必須服從城區、開發區教育局的地段劃分和生源調劑。按照自治區教育廳的有關文件規定,招收新生每班班額為45人,地段內適齡兒童過多的學校每班班額可增至50人。全市統一于6月20日由各小學張貼招生簡章,向市民公示。7月18日上午9時正,全市小學統一于將核準后的新生名單張榜公布,并發放初等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
小學畢業班班主任要通過家訪等形式準確掌握每個學生及其父母家庭實際住址。班主任在收齊本班學生戶口簿及住房證明后,對照家長填寫的《2009年南寧市小學畢業生信息采集表》逐個認真核實并交到學校教導處。《2009年南寧市市區初中新生入學登記表》中的“學生類別”按實際情況選填一項,“戶口所在地”及“家庭實際住址”要求詳細填寫,所選匹配路段應與實際家庭地址相符。公辦學校和事業辦學校初中統一接收報名材料時間為7月4日至7月5日,材料審驗時間為7月4日至7月8日, 7月11日至12日發放《南寧市義務教育(初中)入學通知書》。南寧市市區公辦初中地段劃分情況將于7月11日至12日公布。
【弱智兒童】
特教輔讀班設在沛鴻小學
09年南寧市青秀區沛鴻小學招收一個特教輔讀班。其他城區、開發區的弱智適齡兒童需要到該校輔讀班就讀的,家長可攜其子女直接到學校報名。
6月28日,記者從南寧市教育局獲悉,09年南寧市小學一年級新生報名時間為7月4日、5日(星期六、日),具體為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30。請家長注意在規定時間內,帶齊材料到相應學校為孩子報名。
市區孩子就近免試入學
據介紹,此次招生對象是年滿6周歲(2003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各類適齡兒童:父母及兒童本人具有南寧市城區常住戶口的適齡兒童;符合《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引進人才實行〈廣西壯族自治區居住證〉制度暫行辦法的通知》中的規定取得《居住證》,《居住證》在有效期內,且有效期在兩年以上的人員子女;父母及本人戶籍在南寧市城區范圍以外,但隨父母在城區內暫住并申請由政府安排入學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原則上,適齡兒童應隨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在戶口所在地以家庭住址為依據就近免試入學;適齡兒童本人戶口與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家庭住址不一致的,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家庭住址為依據就近入學;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所在的企業單位辦有子弟學校的適齡兒童,由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所在的企業單位子弟學校招收入學;如果家庭住址距單位辦的學校3站公共汽車以上(不含3站)路程而要求到居住地服務學校就近入學的,由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提出申請,經單位簽署意見,并持家庭住址的有效證件,報城區、開發區教育局審核,批準后可到家庭住址所屬地段的小學就讀。
報名時,適齡兒童的父母須持戶口簿、家庭住址的有效證件(如房產證等)到家庭住址的服務學校報名。
進城務工子女注意辦好材料
從2009年春季學期起,南寧市已經停止收取城市義務教育公辦學校的借讀費,09年秋季開學,該政策仍將繼續實行。
需要城區、開發區教育局安排就讀小學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由家長持以下報名材料到暫住地的城區、開發區教育局提出申請:①家庭戶口簿和父母的身份證;②父母雙方在南寧市的暫住證(有效期一年),父母雙方在南寧市居住的證明(所列證件之一:市區內居住房屋的產權證、購房合同備案證明,當地居委會出具的房屋居住租賃證明);③父母務工就業證明(所列證件之一:工商營業執照、勞動用工合同),學生原就讀學校所在地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就學(或轉學)證明;④父母戶籍所在地鄉(鎮)以上計生部門出具的全國統一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城區、開發區教育局根據轄區內學校生源情況,相對就近安排到指定學校就讀。
南寧市教育局規定,由教育行政部門安排入學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各小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且與學校內其他學生一樣享有同等權利,有正式學籍,同樣參與各種活動和評優評先,發給義務教育證書。
智障學生可入輔讀班
凡拆遷戶子女需就讀小學的,由其父母持拆遷部門的有關證明和現住地社區居委會(單位)證明,到服務地段小學辦理報名手續。南寧市教育局希望各小學要積極接納拆遷戶子女入學。
09年南寧市青秀區沛鴻小學招收一個特教輔讀班。其他城區、開發區的弱智適齡兒童需要到該校輔讀班就讀的,家長可攜其子女直接到學校報名。
南寧市教育局要求,公辦學校不得招收擇校生,且小學(含民辦小學)招生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考試。各小學不能采取各種形式的考試、考核、測試選拔新生,不能將各種競賽成績作為招生的依據。
按南寧市教育局規定,各學校已張貼出招生簡章。南寧市小學統一于7月18日(星期六)上午9時整將核準后的新生名單張榜公布,并發放初等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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