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2009年從優秀村干部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簡章
附件:2009年從優秀村干部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計劃表.xls
附件2:報名表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關于開展從優秀村干部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工作的意見〉的通知》(中組發〔2008〕24號)和有關法律法規,經自治區黨委同意,2009年從全區優秀村干部中考試錄用300名鄉鎮機關公務員(具體職位見附表)。
一、考試錄用對象
(一)經縣級以上組織人事部門選聘到村級組織工作滿3年(截至2009年6月30日)的大專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二)建制村(農村社區)現任黨組織書記和村(居)委會主任。
二、報考資格條件
(一)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二)工作作風扎實,工作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三)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選聘到村級組織工作的畢業生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建制村(農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和村(居)委會主任具有中專(高中)以上學歷;
(五)選聘到村級組織工作的畢業生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3年6月30日至1991年6月30日期間出生),建制村黨組織書記和村(居)委會主任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68年6月30日至1991年6月30日期間出生);
(六)身體健康。
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任職期間本村發生重大責任事件,本人負有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的;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被給予不得報考公務員處理的;
4、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即“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09年4月28日—5月15日。
(二)報名地點:見附表。
(三)報名方式:符合報考條件的村干部,由個人向鄉鎮黨委提出申請,經鄉鎮黨委同意后,領取并填寫《從優秀村干部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報名表》一式三份(有條件的可以從廣西遠程教育網、八桂先鋒網、廣西人事考試網下載),到所在縣(市、區)報名點報名。每人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報名時須提交《從優秀村干部中考試錄用鄉鎮機關公務員報名表》一式三份,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①本人所在鄉鎮出具的同意報考及任職證明材料;②畢業證;③身份證;④戶口簿。同時,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張。
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要一致。
選聘到村任職的畢業生,可以報考所在市的鄉鎮職位,不得跨市報考;村黨組織書記和村(居)委主任只能報考所在縣(市、區)的鄉鎮職位,不得跨縣(市、區)報考。
(四)資格審查:各縣(市、區)組織人事部門依據報考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名單進行公布,并通知到本人。
(五)領取準考證: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人員,憑本人身份證到報名點領取《準考證》。
領取準考證時間:2009年6月18日至6月19日。
四、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考試試題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人事廳統一命制。考試內容立足于農村基層工作實際,側重對解決農村基層實際問題能力的測試。
(一)筆試
1、開考比例:招考職位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應達到1:3才予開考。達不到規定比例需要開考的,在報名結束后一周內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事廳批準;確實不能開考的,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事廳同意后,及時通知報考人員。
2、筆試科目。分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公共基礎知識》,各100分,采取閉卷方式進行。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包括常識、語言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等。考試時限為150分鐘。
《公共基礎知識》主要考察應試者對政治理論知識、法律基礎知識(包括憲法、民法、刑法、公務員法)、科技基礎知識、管理知識、公文寫作知識、農業生產和農業科技知識、農村工作方針政策等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考試時限為120分鐘。
3、筆試時間:2009年6月20日(星期六)
上午9:00-11:3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15:00-17:00《公共基礎知識》
4、筆試地點: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考場與考務事項詳見《準考證》。
5、成績公布:筆試評卷工作完成后,考試成績在廣西遠程教育網、八桂先鋒網、廣西人事考試網上公布,或查詢16889918聲訊專線。
6、筆試分數線:筆試合格分數線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事廳統一劃定,在廣西遠程教育網、八桂先鋒網、廣西人事考試網、自治區和各市主要媒體上公布。
7、加分:少數民族考生加3分,加分計入筆試成績。
(二)面試
1、面試人員確定:按照1:3的面試比例,在報考同一職位筆試達到合格分數線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若進入面試最后一名的成績出現并列,則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達不到1:3比例的,經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事廳同意后才能進行面試。
2、面試內容及方式:面試以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人際交往能力、應變和情緒控制能力、言語表達能力等。面試結束時,當場公布成績。面試滿分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面試合格人員方能列為考察人選。
3、面試時間及地點:2009年7月11日(星期六),面試地點及相關事項見各市面試通知或公告。
五、考察與體檢
(一)考察、體檢人員確定。各市黨委組織部、市人事局根據計劃錄用的職位數,依據筆試總成績+面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考察、體檢人選。
(二)考察內容。主要考察村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質、工作能力、群眾公認度,重點考察其工作實績和廉潔自律情況。
(三)體檢。體檢由各市黨委組織部、市人事局統一組織。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在市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
六、公示及錄用
經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錄用人員,在其工作所在縣(市、區)、鄉鎮、村分別進行公示。公示結果不影響錄用的,報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事廳備案后,由各市黨委組織部、市人事局按規定辦理審批、錄用手續。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根據其任職情況、德才表現,任命為科員或辦事員職務;試用期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七、紀律與監督
從事考試錄用工作的人員凡與報考人員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親屬關系的,應實行公務回避;報考人員凡有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親屬關系的,應實行任職回避。
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的行為,要進行嚴肅處理。錄用工作人員和參加錄用考試的村干部,要嚴格遵守有關紀律要求,對違反相關規定的,要予以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錄用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的,調離原工作單位;參加報考人員弄虛作假的,取消報考或錄用資格。
咨詢電話:
自治區公選辦:0771—5815551,5815552(傳真)
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處:0771-5898505(傳真)
自治區人事廳公務員管理處:0771-5860253,5866446
廣西人事考試中心:0771-5505211,5841400
監督電話:0771-5869619,0771—5815553
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事廳
2009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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