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今后將不再評選中小學校的省級“三好學生”。昨日,浙江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相關負責人向新京報記者證實此事。但其表示,至于基層教育部門是否仍然評選各自的三好學生,由其自行決定。
“基層反映目前省里評選、評先、評優太多了,最好該取消的取消,該下放的下放。”昨日,浙江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處長方天祿解釋,省教育廳相關處室在開展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從基層教育部門得到這些反饋,于是,便提出一攬子調整方案。
2008年,浙江就已取消省“三好學生”高考(微博)加分的優惠政策,將省三好和高考優惠“脫鉤”,減輕了人們的質疑,那么,這次干脆取消是否代表省教育廳不認可“三好學生”代表的價值取向?對此,方天祿回應稱,取消省三好只是這次簡政放權的綜合方案之一,省教育廳并未特殊對待,“也沒有說這種評價不對。”
方天祿介紹,這次取消的只是省一級“三好學生”評選,而像基層教育部門是否仍然進行“三好學生”評選,將由基層自行決定。
背景
多省份取消三好生加分
“三好學生”對于中小學生而言,并不陌生,早在上世紀50年代初,就開始評選。實施加分政策后,原國家教委就收到下面反映,發現執行中存在問題。“在實踐中,發現認定的標準不太清晰,高校不大相信中學推薦的人選,大家都各自出題考試,后來有高校建議,干脆取消算了。”原國家教委的一名學生司司長此前向新京報記者回憶,“但老師家長都反對,說有問題就解決問題,沒必要一刀切。”
隨著高考加分項目“縮緊”,浙江、河北、云南等省份已經取消“省三好”的加分優惠,一些學校也取消評選各自范圍的“三好學生”。
觀點
教育部門不能主導學生評價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曾參加過一個北京師范大學(微博)碩士研究生的論文答辯,那個學生的論文就專門研究“三好學生”評選,并得出結論:一般家庭掌握權力時,就能更容易獲得“三好學生”稱號。
昨日,通州一中學副校長周女士認為,不應取消“三好學生”評選,“我認為評優是對走在前面的學生的鼓勵和肯定,一個社會不能變成你好我好大家好。”
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熊丙奇表示,不能讓教育行政部門去主導評價學生,而要讓老師、學校自主評價,此外,在設定評價標準時,不能單一化,要允許、鼓勵學生的個性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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