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關于印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英合作〈商務管理專業〉與〈金融管理專業〉(本科)考試計劃的通知》 (考委[2001]8號)和《關于開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商務管理專業與金融管理專業本科段課程有關事宜的通知》 (考委辦[2002]75號)文件規定,天津市自考委決定自2003年4月起開考商務管理(本科段)專業與金融管理(本科段)專業,遴選南開大學為商務管理(本科段)專業主考校,專業代碼:571。遴選天津財經學院為金融管理(本科段)專業主考校,專業代碼:570。
附件:1、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商務管理(本科段)專業與金融管理(本科段)專業考試計劃2、2003年4月、7月、10月商務管理(本科段)專業與金融管理(本科段)專業課程考試時間安排表
附件1:
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商務管理(本科段)專業與金融管理(本科段)專業考試計劃
一、 指導思想
根據改革開放,培養跨世紀人才的需要,在教育要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方針指導下,充分發揮我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優勢,吸取西方有關領域的新知識、新方法,培養具有一定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的商務管理、金融管理方面應用性、職業性的高級專業人才。
二、 學歷層次與規格
商務管理專業與金融管理專業均為高等教育本科層次。凡本專業所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成績合格,思想品德鑒定符合要求,畢業論文達到規定要求者,經核驗專科畢業證書及加考課程合格,發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證書。其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標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二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規定,由主考校授予學士學位。
三、 培養目標和基本要求
商務管理與金融管理兩個專業,培養和造就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德才兼備,能從事商務或金融管理工作,并具有一定實際工作能力和研究能力的專門人才。
在政治思想品德方面,要求考生努力學習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樹立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思想,遵守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在業務知識和能力方面:要求考生能夠較系統地理解和掌握商務或金融管理的基本理論、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熟悉與本專業有關的經濟管理法規、政策,能較好地運用所學的理論和專業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并有一定的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
商務管理與金融管理兩個專業的課程設置,力求使考生掌握比較堅實的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培養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做到基礎扎實、知識面寬、思維靈活、適應性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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