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國家學歷考試。應考者按開考專業考試計劃的要求參加考試,課程考試合格者,發給課程合格證;不及格者可參加下一次課程考試。取得專業考試計劃規定全部課程的合格成績(含實踐環節考核),并通過畢業論文答辯或畢業設計,且思想鑒定合格者,由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副署專業主考學校印章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或本科畢業證書。取得本科畢業證書者,可到專業主考學校的成教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學士學位。
在規定時間內,參加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科專業(不包括醫藥類專業)考試的考生,通過了除公共政治課程和公共基礎課程之外全部專業課程(包括實踐課程)的考試,經本人申請,由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業證書。
一、報考條件: 凡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身份證者,不受性別、民族、信仰、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報名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對有限制性報考條件的專業,考生須按有關規定報考。
二、報名時間: 3月1日——3月7日
三、考試時間: 4月20日、21日
四、報名手續: 1.首次報名參加自學考試時,考生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及4張近期一寸同一底片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 2.已持有磁卡式準考證的考生在報名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 3.尚未更換磁卡式準考證的考生報名時,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原準考證及4張近期一寸同一底片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 4.考生報名時須填涂報名機讀卡,請攜帶2B鉛筆和橡皮。
五、收費標準: 1. 考生每報考一科次報名費10元、考務費20元。 2. 準考證工本費10元。
六、注意事項:
1.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和考試通知單。 2.參加公共課程分卷考試的考生,必須使用(黑色或藍黑色)簽字筆或鋼筆填涂考試信息卡,填涂錯誤時可使用修正液進行更改。 3.委托開考的專業,考生須按照委托單位規定的時間,到委托部門或其指定的單位注冊,然后由委托部門、指定單位或考生個人到指定的區縣考辦報名考試。 4.中醫專業報考對象為縣(含縣)以下在職中醫從業人員(包括鄉村醫生),且須經資格認定后,方可報考。 5.課程免考、考務考籍管理等方面的問題,詳見《2002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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