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學考試《國際經濟法》專業(獨立本科段)調整考生類別了。5月18日,記者從省招考辦獲悉,從2007年起,凡是參加《國際經濟法》專業的考生均為一類考生。凡按照原來類別考試已合格的成績,不可頂替考試計劃中的其它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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