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務院的部署,從2008年秋季學期起,廣西開始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共有57.8萬名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全部享受免除學雜費政策,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也享受到免除學雜費政策,且不收借讀費。
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副廳長郭連科說,廣西統一執行的免除學雜費標準是自治區確定的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一費制”中普通生雜費的收費標準,小學生每生每年23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330元,“這是繼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后,國家實施的又一重大決策,標志著廣西城鄉義務教育全面落實了《義務教育法》的基本要求。”
記者了解到,廣西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的對象包括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的學生,以及接受政府委托、承擔義務教育任務的民辦學校就讀的學生。對符合當地政府規定接收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由當地政府按照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統籌安排在公辦學校就讀,免除學雜費,不收借讀費。
在實施免除學雜費的同時,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廣西還將免費提供教科書,并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寄宿學生給予生活費補助。
按照國務院和自治區人民政府的要求,免除學雜費后,廣西各級人民政府將加強對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其他收費的管理,進一步規范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必須按規定實行收費公示制度,自覺接受群眾及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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