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是國家出臺的一項重大惠民政策,8月29號,自治區人民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做好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工作通知的通知》,正式下發各地執行。廣西電臺記者就廣西自治區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有關政策采訪了自治區教育廳副廳長郭連科。
記者:“您好,自治區人民政府出臺文件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政策的意義是什么?
郭連科:“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政策是繼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后,國家實施的又一重大決策,標志著廣西自治區城鄉義務教育全面落實了《義務教育法》的基本要求;是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的具體體現。貫徹落實好國務院關于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政策,必將對全面提高各族人民的素質產生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據了解,廣西自治區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的主要對象包括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的學生和接受政府委托、承擔義務教育任務的民辦學校就讀的學生。實施這項政策后,廣西自治區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有57.8萬人,全部享受免除學雜費政策。廣西自治區統一執行的免除學雜費標準是自治區確定的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一費制”中普通生雜費的收費標準:小學生每生每年23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330元。按照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所需經費由中央和地方各級政府承擔。
記者:“我們在實施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免除學雜費這個政策中,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還有什么特殊照顧?
郭連科:“在實施免學雜費的同時,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還免費提供教科書,并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寄宿學生給予生活費補助。具體辦法與經費由各市確定。”
郭連科介紹,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擔義務教育辦學任務的民辦學校就讀的學生,按照當地公辦學校免除學雜費標準,享受補助。享受補助的方式采取直接免除學生學雜費收費的辦法來實現。同時各市政府對接受政府委托、承擔義務教育任務的民辦學校,按照當地公辦學校免除學雜費標準和接受委托學生的數量,核撥補助經費。:
“對符合當地政府規定接收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由當地政府按照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統籌安排在公辦學校就讀,免除學雜費,不收借讀費。享受政策的具體辦法由各市人民政府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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