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記者從南昌市物價局獲悉,2014年南昌市秋季開學收費情況有一些變化:停止收取小學生課后看護費、自行車自愿停放保管費,停止收取水電費、電教實驗費,調整學生體檢費。
據悉,南昌今秋開學,嚴格執行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招收擇校生“三限”政策。根據國家五部委《關于2014年規范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的要求,2014年高中學校招收擇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收高中學生計劃數(不含擇校生數)的10%(去年是20%),今年必須嚴格執行。
按照國家五部委要求:“不得將圖書館查詢和電子閱覽費、午休管理服務費、課后看護費、自行車看管費等作為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事項”。南昌市從秋季開學開始停止小學生課后看護費、自行車自愿停放保管費兩項服務性收費的收取。
水電費、電教實驗費這兩項收費原都是有文件規定的收費,在2011年規范我省中小學服務費收費和代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意見時,省里沒有明確取消,當時南昌物價部門保留了這兩項收費。在去年國家組織的教育收費大檢查中,對南昌市的這兩項收費提出了意見。經物價和教育部門共同研究,南昌市從今年秋季開始停止收取這兩項費用。
同時,調整學生體檢費。南昌對中小學學生體檢標準進行明確,新標準為:城區新生15元/次·生,其他年級10元/次·生;農村(縣城)新生13元/次·生,其他年級8元/次·生。原標準為6元/次·生。
南昌市規定,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健康體檢的費用由學校在公用經費中開支,不得向學生收取。非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健康體檢費用,在體檢工作開展時統一向學生收取。普通中專參照高中標準執行。民辦學校學生參照此標準,在體檢時統一向學生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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