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到暑假,一些民辦培訓機構便打出各種口號開辦培訓班吸引學生。但培訓市場良莠不齊,往往使得學生及家長真假難辨,個別民辦培訓機構辦班安全隱患堪憂。桂林市教育局要求,中職學校和民辦培訓機構新搬遷、新設教學點,須按有關規定報主管局審批,審批通過后方可開班。
近日,桂林市教育局主要領導親自抽查了市屬學校及培訓機構的各項安全工作,發現不少安全隱患,如滅火器到期沒有及時更換,一些租賃來辦班的房屋未能滿足消防、疏散、衛生等各項安全要求等等。
針對中職學校和民辦培訓機構的辦學特點,桂林市教育局近日作了全面部署。要求將教室出租給其他單位的學校、培訓機構,必須審查租賃單位的辦學資格,簽訂安全責任書,對無辦學許可證的一律不予租賃,對學校消防、應急照明、指示標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認真進行檢查,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整改,并在出租期間對安全工作的落實進行檢查;新搬遷、新設教學點,須按有關規定報主管局審批,審批通過后方可開班,所有中等職業學校及培訓機構的招生廣告必須經市教育局審查通過才能發布。
此外,培訓機構上課期間,必須有校領導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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