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浙江溫嶺發生的虐童事件一度引起全社會關注,給教師們敲響了警鐘。可惜,近期浙江各地又發生多起教師對學生施暴事件。不禁令人深思:施暴行為何時能休?如何加強教師的師德建設?
對于上述現象的發生,有專家認為,除教師個人素質因素外,當今社會過度功利化的教學模式也是誘因。18日,浙江省教育廳回應,今年已加大師德建設,專門建立了分管師德工作的“教育局長培訓班”,主要研究、交流國際師德工作經驗,監督開展師德工作的對策和措施。
教師施暴學生事件頻發
2012年10月,浙江省溫嶺市發生了一起引人注目的虐童事件。
溫嶺市城西街道藍孔雀幼兒園一名幼教在其從業時間里,屢次出現虐童行為:將幼童雙耳提起致其離地、將幼童的嘴巴用寬膠帶封住、將幼童頭朝下塞進垃圾桶里、將孩子懸空放在兩張桌子中間、讓孩子抱在一起接吻等。
事件曝光后引發社會廣泛思考,同時教師施暴學生的行為變得尤為敏感及受關注。
2013年,浙江省又現多起教師對學生施暴事件。
6月9日,浙江省溫州市蒼南縣龍港鎮愛綠幼兒園教師重摑一六歲孩童數掌,致其紅腫淤青;6月23日,浙江省臺州市玉環縣坎門鎮林森火小學教師毆打學生,導致該名學生頭部紅腫,身上多處於青紅腫及破皮;6月27日,浙江紹興市坡塘完全小學一監考老師用雨傘猛擊學生頭部致鮮血直流。
更有甚者,日前,浙江平湖一名初中生跳湖自殺,在她留下的日記中清楚地記錄著對英語老師的恐懼。
“她沒有把我們當人看,把我們的自尊心、人格、尊嚴,狠狠地踩在腳下踐踏”、“看著她拿著英語書,那種眼神,就讓我覺得很害怕、很緊張,手不由自主地開始抖,心慌的很厲害。”
上述這些教師施暴行為,不禁令人深思:是什么原因造成這種現象?如何才能杜絕此類事件再發生?
專家:功利化管理是社會誘因
國際行為發展研究會成員、心理咨詢專家陳志林表示,教師施暴行為實屬必然而非偶然。
他認為,當今社會教師生存壓力較大,同時伴隨著一定的職業倦怠,情緒也沒有得到適當的調控。久而久之,教師會出現暴力傾向,以虐待別人為興趣,甚至產生一些變態心理。
陳志林最近一直在研究幼教,在他看來,語言暴力也屬虐待,打罵孩子是老師的一個職業病。
浙江師范大學教師教育學院教授樓世洲有不同看法。他認為,教師施暴行為在整個教師隊伍中占比較低。只是教師作為一個受公眾高度關注的職業,一旦出現此類事情,其所產生的影響就會比較大。
樓世洲表示,教師施暴學生原因較復雜,情況不一。“有些屬于師德的問題,有些屬于修養的問題,工作壓力并不是主要的。任何一個教師都應該知道如何去控制自己的行為、言語,職業規范和要求應該有一種職業約束力。”
“學校對教師過度功利化的管理模式應該是影響因素之一。”樓世洲認為,功利化的教育會把教師的行為和價值觀扭曲。
他解釋,現在許多學校只管學生能不能夠取得好成績,而不管老師用什么樣的手段教學。學校更多關注的是老師教多少知識,學生考得多少好,并沒有對老師為人師表的具體要求。這導致一些老師千方百計地去挖生源,不要差生,在教學的過程中也拼命地去關注優生,而不去關注差生。
不過,在浙江漢博律師事務所律師陶少佳看來,“不管老師是什么地位,都不能以教育的手段或者目的為理由對學生進行體罰,這屬于侵權行為(侵犯健康權)。”
陶少佳認為,若侵權行為嚴重的話即構成犯罪。在法律上,言語上的暴力導致學生抑郁或者跳湖等事情發生,那么老師也是要承擔責任的。
浙江省教育廳:“法與德”雙管齊下
18日,浙江省教育廳人事處處長勵如孟接受采訪時表示,每個教師應該自覺遵守《教師法》和《教師道德規范》,而《教師道德規范》中明確提出,不能體罰學生。
勵如孟表示,教育部門多年來一直強調師德建設,2012年溫嶺虐童事件發生后,浙江省教育廳特別重視,在今年的教育工作會議上做了相關部署。
“專門建立分管師德工作的教育局長培訓班。”勵如孟介紹,該培訓班主要研究、交流國際師德工作經驗,監督開展師德工作的對策和措施。“下半年,我們還要進行師德檢查。”
同時,勵如孟補充說,浙江省教育廳目前正在起草《進一步加強師德建設工作的意見》,希望在法律法規方面進行強制性地約束。
“教師的底線要求就是遵守基本道德規范。”勵如孟認為,為教師樹立正確的價值觀、道德觀也是非常重要的。在教師師德培訓會上,教育部門會大力宣傳優秀的教師典型,告訴教師們:“教師是一個平凡的工作,在平凡的崗位上,不可能有驚天動地的東西,我們也不希望有驚天動地的事情發生,教師在平凡的崗位上要堅守住講臺,真正靜下心來教書育人”。
當然,教育部門也會對一些反面的案例進行通報,如溫嶺虐童案例,分析其中原因,吸取教訓。
“師德建設是一個長期的過程,是一個永恒的主題,不可能一蹴而就。”勵如孟如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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