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師生參與國家教育考試作弊者,一經查出,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直至開除學籍或予以解聘,觸犯法律的,將移交公安司法部門處理。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員會、江西省教育廳日前聯合發通知,要求各高校嚴防師生參與國家教育考試違紀作弊活動。
近年來,受社會不正之風和誠信缺失等不良影響,高校在校學生或在職教師參與高科技作弊,各類代考等違規違紀事件時有發生,致使國家教育考試環境和安全形勢愈來愈嚴峻,公平公正的教育考試形象受到破壞。
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員會、江西省教育廳在通知中要求,各高校在每年度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前,要利用各種渠道、采取多種形式,切實加強對在校學生和在職教師進行預防參與國家教育考試違紀作弊活動專項教育,認真開展法紀法規和警示教育活動,讓在校學生和在職教師明白參與國家教育考試違紀作弊對社會、對自身的嚴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險性。
在國家教育考試期間,各高校要嚴格加強對在校學生、在職教師的出勤、考勤管理;因特殊情況確需請假的,應核查原因,除常規審批程序外,要經上級主管領導審核把關;對無故未到校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對去向可疑者,要深入追究,直至查清。
此外,通知還規定,對已違規報考、試圖參與作弊、預備充當“槍手”的,只要在考試前主動交出準考證、退出考試的,一律不予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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