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教育考試消息,從2014年起,江西省將對普通高考加分項目及保送生資格進行調整。其中,取消留學人才隨遷子女的加分項目,高中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學生將不再具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
據悉,根據教育部、國家民委、公安部、國家體育總局、中國科協《關于調整部分高考加分項目和進一步加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學【2010】10號)及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員會、江西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江西省普通高考加分項目調整意見>的通知》(贛招委字〔2011〕18號)文件規定,江西省從2014年起將對普通高考加分項目及保送生資格進行調整。
根據規定,從2014年起,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由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主辦的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獲得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學生,不再具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的學生,不再具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和高考加分資格。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由中國科學技術協會、教育部等主辦的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小學電腦制作活動獲得一、二等獎,或參加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獲獎的學生,不再具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
而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決賽一等獎并被中國科學技術協會遴選為參加國際(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國家隊集訓的學生,應屆畢業當年保留高校招生保送資格,經所報考高校測試后決定是否錄取。
在加分政策方面,2014年起,江西高考將取消留學人才隨遷子女的加分項目。據悉,除以上政策有調整外,其他加分項目未做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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