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開學季,校車安全又成了廣大家長及社會各界關注的焦點。然而金溪縣留守兒童學校半年前已上了牌照的2輛校車,因申請校車使用許可和標牌受阻,造成合法校車不能合法上路的尷尬。
據悉,目前撫州市所有校車均未能依法取得這些手續。合法校車為何不予辦理該手續?到底該如何申請?相關部門對此也沒有一個確切說法。為此,該校負責人李耀輝及一些留守兒童家長向本欄目求助,希望相關職能部門拿出一個操作辦法,讓合法校車盡快上路運行。
辦理校車使用許可和標牌受阻,上路提心吊膽
9月2日,金溪縣留守兒童學校負責人李耀輝取出一疊厚厚的校車辦證所需材料向記者介紹,今年二三月份,該校購買了一輛37座廈門金龍校車及一輛18座長安幼兒校車,經過一番繁瑣手續相繼辦理校車牌照,同時接到撫州市車管所下達的告知書——“專用校車應當在取得校車使用許可后方可使用”。這半年來,他按要求將蓋齊章印的申請表及相關材料遞交車管所,豈料被民警告知“現在辦不到校車使用許可和標牌,全省都沒有辦理。何時能辦理,要等上級通知”。
按規定,校車如不能取得使用許可和標牌,則不能進入年檢,上路行駛將隨時被查處,為此李耀輝提心吊膽。有“好心”民警提醒他,干脆撕下校車標志,將校車當普通民用機動車使用。但他斷然拒絕了,“我貸款花了四五十萬元買了專用校車,目的就是為了嚴格遵守規定,安全接送學生上下學。如果撕下標志當民用機動車使用,這和‘黑校車’有什么區別?校車安全豈不成了一句空話嗎?”
校車許可涉及多個部門,車管所拿不出操作辦法
不甘心的李耀輝不時找撫州市車管所及檢測站相關負責人和民警尋求解決辦法。有一民警告訴他,按照相關規定,交警車管部門是不會受理車主提交申請材料的,應交由金溪縣政府、縣教育局去辦理。“我只不過是一個小小的創業者,憑啥能耐支使相關職能部門為我跑腿?”他拿出一份車管所于2月6日下發給學校的告知書對記者說,如果有規定校車許可手續須教育部門直接與交警車管部門對接,那這份告知書就不應下達給校方,而應下達給教育部門。
9月5日,記者趕赴撫州市車管所調查采訪,李耀輝反映的情況基本得到了證實。車管所副所長李俊向記者介紹,按照國務院頒發的《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公安、交通運輸、安監管理等有關部門須履行校車安全管理的相關職責,并非一個交警車管部門就能獨立解決校車辦證的相關問題。目前全省尚無一個可操作的實施辦法,所以才致使撫州合法校車遲遲未能辦理校車許可和標牌。開學了,校車的使用越來越頻繁,本著安全第一原則,撫州市車管部門會盡快拿出實施意見,并逐級向上報告,取得多個職能部門支持和配合。
9月5日晚至次日,撫州市交警支隊召集車管所及檢測站等部門,積極商討當地校車申請許可和標牌發放問題。
撫州交警協助辦理校車許可并結對幫扶學校
為盡快解決金溪縣留守兒童學校的校車合法上路問題,撫州市車管所副所長李俊及交警支隊相關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從目前所收到的材料來看,該校只缺一份有效的校車運行路線方案。在有關校車具體管理實施意見出臺之前,交警支隊將特事特辦,委派專人指導并協助該校辦理校車標牌核發所需的各項材料,并盡快予以辦理。估計本月底前,該校將取得撫州市發放的首塊校車標牌。
在了解到金溪縣留守兒童學校在辦學過程中遇到很多困難后,撫州市交警支隊主動提出與該校結成幫扶對子,將援助該校一批新電腦,用于該校教學及留守兒童與在外務工家長溝通聯系。
為進一步方便群眾,提升交警窗口服務質量,撫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還研究決定,就全市校車標牌核發工作程序作出適時調整:由申辦人直接到就近的縣區級公安交警大隊提交相關材料,審驗合格后由各大隊統一呈報支隊予以辦理。這一做法可大大減輕車主不必要的經濟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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