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晚10時30分左右,樂清柳市鎮新市中街一7層綜合樓一樓發生大火,6人送醫,其中一名六年級女學生林羽辰因吸入濃煙過多,送往醫院搶救無效死亡(詳見《樂清柳市鎮一托管班發生火災 1名學生死亡》)。
一場大火“燒”出無證培訓班
新市中街位于樂清柳市鎮老車站附近,是一條比較狹窄擁擠的小街道。當記者趕到現場時,整個綜合樓外已經拉起了警戒線,大樓正門外立面已經被大火熏黑,一樓墻壁和地上都是散落的玻璃碎片和燒焦的痕跡。
據了解,該幢7層綜合樓的一層為營業房,二層以上是一所未經相關部門批準,名為“功力培訓托管中心”的社會培訓機構和該機構的學生托管培訓用房。火災時樓內住有9名培訓機構員工,25名學生。除一死一重傷外,另有3名學生正接受觀察治療,2名員工在手術治療,目前此5人情況穩定。
說起昨晚這場大火,附近的居民還心有余悸。家住對面的胡女士說:“當時是10點37分左右,我在陽臺看到對面黑煙很多,然后就兩三分鐘時間,就起了明火,一會兒火光沖天了,我在第一時間報了警。”
小鄭是一名五年級的學生,家住在隔壁。“昨晚11點左右的時候我被媽媽叫醒,知道隔壁著火了,還有很多小孩在喊救命。”施先生則稱自己發現火災的時候曾拿梯子想從窗戶進去救孩子,但發現窗戶是用鐵柵欄封死的。
記者在現場看到大樓一到七樓窗戶都被鐵柵欄封死,平時學生出入都是通過大樓的一小側門。門上還貼著“功力培訓中心托管部報名處”字樣的宣傳單。
說起此火災致死的情況,死者家屬表示,這跟托管中心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有關。“綜合樓后面沒有通道,只有一個小樓梯可以走的。據鄰居說,這個培訓班周圍就連個火災警報器都沒有。”
班主任介紹到培訓班
附近居民還告訴記者,平時在這所托管中心培訓的學生還挺多的。“聽家長說大概有一百多個。他們有些是到了晚上9點鐘就回家的,有些都是睡在樓上的。”一居民介紹道。
在距火災現場僅200余米的柳市鎮第二小學,記者見到了死去的小女孩林羽辰的家屬。小林家屬告訴記者,林羽辰三年級時轉校到柳市二小,四、五年級時寄宿在班主任家中,升六年級時由班主任介紹,將孩子送到了這家托管中心,孩子在這家培訓機構才半個月不到就出了事。而事發后該班主任與校長都“不見蹤影”了。
據了解,林羽辰的父母在當地開了個小飯館,由于生意忙,就把孩子寄宿在老師家。在“功力培訓托管中心”一個學期要付10600的費用。記者了解到,把孩子寄宿在老師或培訓機構的家長不在少數,一方面是工作忙,另一方面則是怕孩子跟不上進度,因為“大家都在補習”。
安全隱患誰來監管?
據了解,溫州市教育局明令禁止在職教職工個人舉辦各類補習輔導班、從事有償家教和帶寄宿生活動,以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但這種現象仍很普遍,社會上的培訓托管機構也屢禁不止。
記者來到樂清市教育局,職成教科的金科長介紹說,培訓機構審批是需要多方面條件的,包括消防條件是否達標,師資力量是否合格等。據相關人士介紹,如果涉及到“托管”則是工商部門來查處,去年樂清市教育局與柳市工商分局聯合執法,對這種無證培訓機構進行取締,并已把后續轉交給工商部門。
樂清市工商局承認去年曾經與教育局聯合執法,但查處的地方與發生火災的不是同一處,具體是不是同一家培訓機構則需進一步了解。據介紹,營利性的培訓機構要先去教育機構辦理辦學許可證再到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
記者查閱了相關文件,上面指出對未經審批擅自開辦的民辦教育培訓機構,鑒于教育局目前沒有專業的執法隊伍,個案的調查處理由工商部門負責。對民辦教育機構違法發布招生廣告的行為,由教育部門負責調查摸底,及時抄告工商部門開展進行查處。
事發后,樂清市教育局表示要對全市各民工子弟學校、幼兒園、培訓機構進行全面檢查,并聯合有關部門對非法機構一律予以取締;以及對教師帶寄讀生或參與校外培訓機構補習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同時追究相關學校校長責任;加強宣傳,做好與家長溝通工作,引導學生不要參加非法培訓和補習等。
下午16時50分許,樂清市委宣傳部、樂清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在其官方微博@微博樂清 發布最新消息稱:功力培訓托管中心相關負責人劉某某(湖北黃石人)、劉某某妻子吳某某(樂清虹橋鎮人)、石某某(湖北黃石人)已被樂清警方控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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