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份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將于10月22日至23日進行。市招考辦特別提示廣大考生,要仔細閱讀準考證上的信息和背面的《考生須知》,嚴格遵守考試規定和考試紀律,按規定參加考試和答題,公平競爭,圓滿順利地完成本次考試。
◆注意考試要求,順利完成考試
1、報考本次考試的考生,可以通過“沈陽招生考試網”免費查詢考試地點、科目及考試時間(網址:http://www.syzsks.com/ )。并建議考生于考試前1天前往自己考試所在的考點學校,熟悉位置。
2、考生參加考試時要攜帶準考證。丟失準考證的考生要提前到報名所在的區、縣(市)招考辦辦理臨時準考證。持臨時準考證參加考試的考生須同時攜帶居民身份證。
3、考生參加考試需要提前30分鐘到達考點,進入考場前要接受監考人員使用手柄金屬探測器檢查。考生進入考場后,考前20分鐘將接受指紋采集。采集指紋后,考生不得再離開考場。
4、考生參加考試要攜帶必要考試工具(如黑、藍色墨水筆或圓珠筆等),但嚴禁攜帶通訊工具、錄音設備、書籍、外語詞典等考試規定以外物品進入考場;考生不準身著國家機關發放的制服進入考場考試。
5、除“高等數學”科目外,考生參加其他科目考試時,可以使用不帶程序儲存和信息儲存的計算器。
考試時,不允許考生分別使用2種顏色的筆或使用兩種筆跡答卷。違反規定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負責。
6、考試結束后,考生可以于11月21日按省招考辦公布的查詢考試成績方式查詢本人本次考試的各科目成績。查詢后,如果認為成績有問題,還可以在省招考辦發布成績后三天內到接納報名的區、縣(市)招考辦申請核查所考科目試卷。
◆嚴抓考風考紀,不要違紀作弊
1、考生要自覺遵守考試紀律,如違反考試規定,考試機構將嚴格按著教育部頒發的《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遼寧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考生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2、考點學校全面啟用電子監控設備監控考場,省、市、區(縣市)招考辦考試指揮中心通過網絡聯接電子監控系統實時巡查各考點考場考風考紀情況,并對考場考試情況進行錄像,考后對考試錄像進行復查,堅決杜絕各種違紀作弊行為。所有考場均使用通訊信號屏蔽器屏蔽各類無線通訊;監考人員使用手柄金屬探測器檢查進入考場的考生,防止考生攜帶各種通訊設備違紀作弊。同時,全市各考點學校將組織專門人員,與公安部門聯動,對考點周邊環境進行巡查,防范控制各種不良因素在考點周邊利用通訊設備或采用其它手段干擾考點內的考試秩序。
本次考試,繼續在考試前采取考生指紋,并與考生原始指紋比照,防止出現“替考”現象。
3、市、區(縣市)招考委選派監察員、市招考辦邀請招生考試監督員,分別進入各考點學校專門巡視、檢查考試考風考紀管理和監考人員執法執紀情況,一旦發現問題,將有權建議考點立即處理。
4、全市各考點、考場內統一公布監督舉報電話(市監督舉報電話為22700621),市招考辦還設立“招考工作投訴信箱”(zkts@syzsks.com ),并在“沈陽招生考試網”開通“招考工作監督投訴”專欄。考生可以通過上述方式對各類違規行為等問題進行監督投訴,沈陽市招考辦考試指揮中心將認真、及時核查考生舉報,對核查屬實的違規行為嚴格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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