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教育部 財政部關于“十二五”期間實施“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的意見》(教高〔2011〕6號)和《教育部關于啟動實施“本科教學工程”“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226號)精神,推動江西省高等學校專業改革與發展,結合江西省實際情況,決定啟動實施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建設目的
通過實施“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發揮高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推進培養模式、教學團隊、課程教材、教學方式、教學管理等專業發展重要環節的綜合改革,形成一批教育觀念先進、改革成效顯著、特色鮮明的專業點,引領示范本校其他專業或同類型高校相關專業改革建設,促進高等學校人才培養水平的整體提升。
二、建設范圍
“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實施的專業領域主要包括:國家戰略需求緊缺人才專業;參與“卓越工程師教育培養計劃”、“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卓越農林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等相關專業;建設鄱陽湖生態經濟區、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規劃等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重大戰略所需的半導體照明、信息技術、生物、航空制造、光伏、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綠色食品、文化及創意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專業;學校的優勢特色專業。
三、建設內容
1.教學團隊建設。圍繞專業核心課程群,以優秀教師為帶頭人,建設熱愛本科教學、改革意識強、結構合理、教學質量高的優秀教學團隊。教學團隊要有先進的教學理念和明確的教學改革目標,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健全的團隊運行機制和激勵機制,特別要有健全的中青年教師培訓機制。
2.課程與教學資源建設。要瞄準專業發展前沿,面向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借鑒國內外課程改革成果,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更新完善教學內容,優化課程設置,形成具有鮮明特色的專業核心課程群。要加強協同開發,促進開放共享,形成與人才培養目標、人才培養方案和創新人才培養模式相適應的優質教學資源。
3.教學方式方法改革。深化教學研究、更新教學觀念,注重因材施教、改進教學方式,依托信息技術、完善教學手段,產生一批具有鮮明專業特色的教學改革成果。積極探索啟發式、探究式、討論式、參與式教學,充分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激勵學生自主學習。促進科研與教學互動,及時把科研成果轉化為教學內容。支持本科生參與科研活動,早進課題、早進實驗室、早進團隊。
4.強化實踐教學環節。結合專業特點和人才培養要求,增加實踐教學比重,確保專業實踐教學必要的學分(學時)。改革實踐教學內容,改善實踐教學條件,創新實踐教學模式,增加綜合性、設計性實驗,倡導自選性、協作性實驗。配齊配強實驗室人員,鼓勵高水平教師承擔實踐教學。加強實驗室、實習實訓基地和實踐教學共享平臺建設。
5.教學管理改革。更新教學管理理念,加強教學過程管理,形成有利于支撐綜合改革試點專業建設,有利于教學團隊靜心教書、潛心育人,有利于學生全面發展和個性發展相輔相成的管理制度和評價辦法。建立健全嚴格的教學管理制度,鼓勵在專業建設的重要領域進行探索實驗。
四、建設規劃
2012年遴選40個專業點,開展專業建設綜合改革試點。每個入選專業省財政安排25萬元建設經費,專業所在高校要按照1:1的比例落實配套經費。
五、申報條件
1.申報專業必須滿足“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的建設內容要求,符合本校辦學定位和發展方向,已納入本校專業建設規劃并進行重點建設,成效良好。
2.具有較為雄厚的師資力量、較為完備的教學條件,在同類專業領域具有鮮明的特色和明顯的優勢,畢業生社會聲譽好。
3.改革思路清晰,目標明確,方案科學可行,管理有保障,成效可測量,具有創新性和先進性。有調動教師積極參與教學改革的政策和措施。
4.專業建設能密切聯系經濟社會發展,在與相關部門、科研院所、行業企業的合作育人方面有健全的體制機制。
六、申報工作具體要求
1.各高校按照“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的建設內容和要求,擇優推薦本校相關專業點。具體推薦名額如下:南昌大學推薦限額為6個,其他本科高校推薦限額為3個。
2.省教育廳、省財政廳將組織專家對各學校的申報材料進行評審,確定2012年度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
3.請各高校將“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遴選推薦情況以公文形式報省教育廳,同時將《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建設點推薦表》(見附件)、《江西省普通本科高校專業綜合改革試點項目任務書》(表格電子版請到江西教育網下載)各一式五份一并報送至江西省高等教育評估所(通訊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437號,郵編:330027;聯系人:黎莉,電話:0791—88507953),并發送電子文檔至jxgjpgs@126.com。推薦上報截止時間為2012年11月7日。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