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出臺了《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試點教師職稱評審辦法》和《改革試點人員過渡辦法》,其中評審新標準將淡化“論文”和“學歷”。
統一辦理職稱過渡手續
已取得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原來的職稱怎么辦?他們將面臨一個職稱資格名稱過渡問題。為此,江西省出臺了《改革試點人員過渡辦法》。
該辦法規定,現有在職的中小學教師,按照原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與統一后的職稱(職務)體系,以及現聘任的職務等級,直接過渡到統一后的職稱(職務)體系,并統一辦理過渡手續。如:原中學高級教師和小學特高級教師對應過渡到高級教師,原中學一級教師和小學高級教師對應過渡到一級教師,原中學二級教師和小學一級教師對應過渡到二級教師,原中學三級教師和小學二、三級教師對應過渡到三級教師。
評審新標準注重師德素養
此次改革,江西省規定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將在核定的崗位機構比例內有空崗的情況下進行,不再進行崗位機構比例之外、與崗位聘用相脫離的資格評審。
江西省制定并將執行新的職稱(職務)評價標準。省人保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新標準實行同行專家評價,注重師德素養、教育教學工作業績、教育教學方法與藝術,注重教育教學一線實踐經歷,并切實改變過去過分強調“論文”、“學歷”的傾向。
聘用后及時兌現工資待遇
記者了解到,一般學校教師崗位出現空缺,學校將開展競爭推薦工作。通過競爭推薦且已取得相應專業技術資格的教師,將由學校直接聘用。通過職稱評審的教師聘用到相應的教師崗位,將及時兌現受聘教師的工資待遇。
對于已取得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資格但未聘任到相應崗位的人員,將保留原專業技術資格,擇優聘用到相應崗位時將給予適當傾斜;待相應崗位出現空缺時,可按規定程序參加競聘上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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