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日前決定,在全省中小學開展書法教育。從2012年春季起,書法教育將列入全省所有城區小學的課程;2013年秋季起,全省所有中小學校開設書法教育課。
江西省要求,課時安排上,在義務教育階段語文課程中,要按課程標準要求開展書法教育,其中三至六年級每周安排一課時的書法課。對學生書法教育的評價以過程性評價為主,將學生平時參與書法教學活動所表現出的興趣、態度、交流能力和學生書面作品考查等情況綜合起來評價。評價結果原則上采用等級制,不得對學生的考查成績排隊。
針對部分學校書法教育師資力量欠缺問題,從2012年起,江西將逐步開展書法教育省級骨干教師培訓。學校可根據需要聘請當地書法專業人員,按照中小學書法教學要求指導學生的書法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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