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系列報道之五
江西獎勵性績效工資向農村教師傾斜
班主任津貼列入基礎性績效工資 對離退休人員發放生活補貼
日前,記者從江西省教育廳了解到,全省99個縣(市、區)義務教育學校基礎性績效工資于2009年10月1日前已基本落實到位。江西省認真把握30%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原則。堅持多勞多得、優勞優酬的原則,不搞平均主義,不吃“大鍋飯”,充分體現激勵功能。30%獎勵性工資必須根據績效考核結果發放。注重向班主任和一線教師傾斜,注重向農村教師傾斜。
江西省義務教育學校共有工作人員41萬余人,占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總數的近40%。其中,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工作人員37.7萬人,占義務教育學校工作人員總數的91.7%。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工資政策性強,社會關注度和敏感度高。江西各地根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通過座談會、培訓班等形式積極開展了義務教育績效工資政策宣傳解釋工作,確保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順利實施。
在基礎性績效工資部分,江西省根據國家設定的基礎性績效工資70%這個比例,按照義務教育學校設置的崗位類別及崗位層次對不同崗位分別確定了相應的崗位系數,形成了義務教育學校各崗位人員基礎性績效工資參考系數表。實施績效工資后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具體分配方式和項目由學校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江西省還明確規定,在實施績效工資的同時,對義務教育學校的離退休人員發放生活補貼。
在績效工資總量內,江西省繼續對艱苦邊遠地區農村中小學教師實行特殊崗位津貼政策,每人每月發給120元或70元的特殊津貼。 (下轉第二版)江西將班主任津貼列入了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發放。既保證了班主任津貼足額發放,又不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的份額。
江西省對校長的績效工資進行了細化,將校長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納入了本校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統一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在績效工資總量內,由主管部門根據對校長的績效考核結果統籌考慮確定。保證了校長基礎性績效工資和學校其他工作人員一樣按時發放,提高了透明度,防止校長自定績效工資。
記者獲悉,2010年,江西省財政在09年已安排7億元專項資金的基礎上,再新增安排2億元,使該項資金總額達到9億元。經測算,江西省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共需51億元。中央下撥4億多元,省級財政支付9億元,還有38億元靠市、縣財政支付。按照“管理以縣為主,經費省級統籌,上級適當支持”的原則,江西省財政將進一步加大對財力困難縣區的轉移支付補助力度,使全省各地都能夠在本級財力可能的范圍內籌集所需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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