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醫保,是江西省今年推出的一項惠民政策。記者日前獲悉,為減輕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醫保個人繳費負擔,江西省決定其參保費全部由財政負擔。
據了解,江西省行政區域內各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包括民辦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統稱高校)中接受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全日制本專科生、全日制研究生(以下統稱大學生),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全部納入江西省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其中南昌市轄區內的省屬高校由南昌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所屬醫療保險管理處按照基金管理“單獨建賬、允許調劑”的原則負責辦理。
為減輕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費負擔,確保全省高校在校大學生參保全覆蓋,江西省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按照城鎮居民中未成年人的籌資標準籌集資金,具體籌資標準2009年為每人每年90元,其中中央財政補助40元,地方財政補助50元,江西省屬高校由省級財政補助,市屬高校由市級財政補助。
據悉,江西各高校將在每年9月底前,向本校所在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提供在校大學生名單,并由屬地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輸入醫療保險信息管理系統,辦理大學生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登記手續。
同時,各統籌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還將把符合醫療保險定點基本條件的高校醫療機構納入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按照《江西省城鎮職員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實施細則》的規定,報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核準備案,并統一在網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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