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片由高校從考生電子檔案中下載
針對高職(專科)院校和民辦院校在招生過程中出現的濫發、搶發錄取通知書,發放假錄取通知書的現象,根據教育部關于加強民辦院校考生錄取信息確認工作,進一步規范民辦院校招生行為的要求,江西省09年繼續加大錄取通知書的管理力度,在新生錄取通知書上特增設了“新生電子照片”欄,并設有防偽標志,切實防范新生冒名頂替報到現象,“新生電子照片”由錄取院校從錄取新生的電子檔案中下載。
12所省內民辦院校通知書編號網上公布
為加強江西省高職(專科)院校和民辦院校錄取通知書的管理,自2005年開始,本省高職(專科)院校和民辦本科院校新生錄取通知書由省高招辦統一印制,錄取通知書正面由招生院校加蓋本校公章,反面由省高招辦統一套印“江西省高等院校招生委員會錄取專用章”,各招生院校按招生計劃數領取錄取通知書。
09年,江西省還將于7月20日在“江西教育網高招頻道”上公布新生錄取通知書的樣式,同時對省屬10所民辦高職(專科)和2所民辦本科院校在省內外招生的新生錄取通知書的編號予以公布,以便省內外考生對江西省民辦院校的高職(專科)、本科招生行為進行監督。
接收錄取通知書時不用交任何費用
實行網上錄取后,目前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已不在學校發給考生的錄取通知書上蓋章(獨立學院和民辦普通高校的錄取通知書上,必須蓋有省高招辦的錄取專用章),錄取通知書由學校招生辦從學校所在地直接掛號發給考生,需繳納的費用在新生報到時直接繳給學校,或是通過銀行匯到學校指定賬號,接收錄取通知書時無需向任何單位或個人繳納任何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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