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記者從南昌市教育局獲悉,該市適齡兒童少年根據家庭實際居住地,按劃定的招生地段范圍相對就近入學。小學8月20-22日報名,初一新生7月1日-6日辦理預報名手續。外來人口子女就近前往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公辦學校辦理報名就讀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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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22日小學新生報名
據了解,戶籍在南昌市、年滿6周歲(2003年8月31日前出生)有學習能力的適齡兒童,均為小學入學對象。各小學于8月15日公布經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批準的本校招生地段范圍,向每一位適齡兒童發放新生報到通知書。8月20日—8月22日接受地段范圍內的適齡兒童報名。
報名需出具的相關材料包括: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戶口簿;住房證明材料(房產證或房管部門認可的房屋租賃合同等);兒童出生醫學證明;兒童預防接種證明。
7月1日—6日初一新生開始預報名
戶籍在南昌市,有學習能力的小學應屆畢業生均為初一入學對象。6月30日,南昌市中招辦公布城區初中招生地段范圍,向每一位初一新生發放報到通知書。7月1日—7月6日,小學畢業生及其家長按照家庭實際住址,到招生地段范圍的學校辦理入學報名手續。
報名需出具的相關材料為: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的身份證;戶口簿;住房證明材料(房產證或房管部門認可的房屋租賃合同等);義務教育登記卡。
外來人口子女就近前往指定公辦學校辦理就讀手續
按照《南昌市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暫行辦法》界定的農民工隨遷子女,就近前往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公辦學校辦理報名就讀手續。非農民工隨遷子女,又無南昌市城鎮戶口的適齡兒童或小學畢業生,原則上應回戶籍所在地完成義務教育。
如確因特殊原因,例如:父母雙亡,來南昌市投親靠友由其他法定監護人監護者;父母屬支邊、援外或從事流動性工作,或父母患嚴重疾病無法撫養,需寄居在直系親屬家庭者;父母雙方均在我市長期工作并居住,其戶籍一時未能遷入者;父母雙方系外地駐我市辦事機構(單位)的工作人員,在戶籍所在地無監護條件,需隨父母生活在一起者,可按現寄住地址,自行前往相對就近、生源偏松的學校,填寫借讀生申請表,交審戶籍、新生監護人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昌工作的證明材料和房產證明材料,辦理借讀手續。
父母單位自辦學校可由單位安排入學
記者獲悉,父母所在的單位辦有學校,且家住該校招生范圍內的應由該單位辦的學校安排入學。父母一方單位辦有學校,家住該校招生范圍內的,應由該單位辦的學校安排入學。父母一方單位辦有學校,另一方在市區工作,如家未住在辦有學校附近的單位宿舍,則按照家庭常住實際住址安排入學,也可回本單位自辦的學校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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