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教育部網站4月1日發出的通知,2012年臺灣高校將在北京、上海、江蘇、浙江、福建、廣東六省市(以下簡稱六省市)招收自費生。
通知指出,北京等六省市參加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高中畢業生,可報考臺灣招生學校,具體報名手續及相關信息詳見“海峽兩岸招生服務中心”網站(http://hxla.gatzs.com.cn)。臺灣招生高校將于2012年7月4日前結束本科錄取工作,并將錄取名單通過“陸生聯招會”提供給“海峽兩岸招生服務中心”。
“海峽兩岸招生服務中心”將錄取名單提供給北京等省市招辦。凡被臺灣招生學校錄取并經本人確認就讀的考生,不再參加大陸高校統一錄取,考生所在省(市)省級招辦不得再向大陸其他高校投放已被錄取的考生檔案。
通知還介紹了臺灣高校招收大陸自費研究生的情況。畢業于臺灣承認學歷的大陸41所高校且目前戶籍在北京等六省市的畢業生或入學前戶籍在六省市的41所高校應屆本科或碩士畢業生,可報考臺灣招生學校。具體報名手續及相關信息詳見“海峽兩岸招生服務中心”網站。
根據通知,被錄取考生必須在臺灣修完全部規定課程,并論文答辯合格后取得臺灣高校頒發的學位證書,方可作為大陸有關部門認證的依據。在臺灣高校學習的大陸學生畢業后,自主擇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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