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記者從市招考辦獲悉,10月自考成績合格的考生,12月4日至13日期間,可以持準考證到區、縣(市)招考辦查看10月份考試成績,領取課程合格證書。
同時,還可以辦理以下事項:申請辦理畢業手續。申請畢業的考生需要持全部課程合格證書,其中申請本科畢業的考生還須持學歷認定證書;辦理2007年上半年實踐環節課程 考核報名手續。其中,申請畢業論文(設計)或畢業綜合考試的考生須持學歷認定證書或專科畢業證書以及全部課程合格證書;辦理考籍轉移。申請考籍轉移的考生須持轉出的全部課程合格證書。
2006年12月20日至30日和2007年1月4日至11日期間,自考考生可以到區、縣(市)招考辦辦理2007年4月份考試報名手續及學歷認定和課程免考手續。以上工作時間,周六不休息,周日休息。
來源:沈陽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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