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教育廳日前規定,加強“互教通”管理,嚴禁學校強制和變相強制家長使用“互教通”。
目前,越來越多的學校依靠“互教通”等信息平臺將學校的相關信息傳遞學生家長。
那么,學校應如何規范使用“互教通”呢?云南省教育廳日前出臺試行的普通中小學校辦學行為的若干規定對此作了明確要求,規定學校對“互教通”“家校通”“校迅通”等信息平臺的使用應嚴格遵循自愿和不盈利原則,嚴禁強制和變相強制使用。同時,學校應制訂規章制度,嚴格控制“互教通”信息發布的內容和數量,禁止學校或班級通過“互教通”向學生布置作業、通知學校管理事項,對未參加“互教通”的學生和家長應采取相應措施保障信息通暢。
此外,學校不應參與“互教通”經營過程,堅決杜絕商業賄賂行為,嚴禁出現亂收費行為。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