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近日出臺《自治區關于進一步促進民辦教育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分別從法人登記、稅費政策、收費管理、用地優惠、教師待遇、自主辦學等21 個方面促進民辦教育健康、有序、協調、快速發展。
據初步統計,新疆共有各級各類民辦教育機構近2000 所,其中民辦幼兒教育機構近900 所、民辦中小學70 余所、民辦高等職業院校3所、民辦特殊教育學校兩所、各類民辦培訓教育機構1000 余所;學歷教育和學前教育在校生約30 萬人,非學歷教育年培訓量近百萬人次。自治區教育廳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自治區民辦學校數量少、規模小,辦學層次低,基礎條件薄弱,整體水平不高,與公辦學校相比有很大的差距。如民辦學校教師在身份和社會保障等方面與公辦學校教師存在較大的差異,部分民辦學校面臨著辦校融資難、各級財政用于扶持民辦教育發展的資金偏少等問題。此次《意見》的發布將對緩解上述問題起到積極作用。
《意見》中最受關注的是明確了對民辦學校的人才鼓勵政策:鼓勵高校畢業生和具有相應教師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到民辦學校任教。允許教師在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之間合理流動,教師在民辦學校的教齡和工齡與其在公辦學校的教齡和工齡合并計算。
據悉,《意見》出臺后,自治區將通過保證合理用地、落實稅收優惠等方式,支持民辦幼兒園發展,特別是面向大眾、收費較低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發展。鼓勵有條件的民辦學校走規模化發展道路,實現教育資源共享,降低辦學成本,提高教育質量,為社會提供更多選擇機會。鼓勵社會組織和個人舉辦民辦學校或捐資助學。此外,民辦學校學生在升學、考試、就業,申請國家、自治區助學金、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交通優惠、醫療保險、戶口辦理、表彰獎勵等方面,享有與同類公辦學校學生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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