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博士后資助經費選拔評審工作開始,先進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工作站等,每站最高可獲8萬元資助。
據悉,此次選拔范圍和對象為在自治區范圍內的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工作站和在站或出站3年內的博士后研究人員。選拔數量和資助標準為:“先進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工作站”12個,每站資助8萬元;“優秀博士后業務、生活補助經費普通資助人員”15名,每人資助3萬元;“優秀博士后業務、生活補助經費特別資助人員”7名,每人資助8萬元。
此次申請先進博士后科研流動站、工作站設站單位扶持經費需具備設站單位研究項目選題范圍符合國家和自治區科技攻關、重點建設項目和基礎性研究的重點發展領域及方向,所立項目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應用價值;設站單位自批準設站起,每年須有2名以上博士后研究人員進站,從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注重人才培養和研究工作的質量,能夠為博士后人員提供充足的科研工作經費,博士后研究人員取得了豐碩的科研成果,獲得國家級、自治區級、地市級獎勵的科研項目和學術論文及專利技術較多,人才培養效果顯著等條件。
申請優秀博士后普通資助的人員需具有結合自治區經濟建設、科教事業發展的重點工程、重點科研、基礎研究、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需要的科學研究項目,能為自治區經濟社會發展起到積極推動作用;從事的科研項目能獲得初步的科研成果和高水平的學術論文;在博士后科研活動中,獲得地市(院所)級以上科技獎勵或學術榮譽稱號等條件。
同時,申請優秀博士后特別資助的研究人員除具備申請普通資助的條件外,還須具備是進站滿1年或已出站3年內的博士后研究人員,作為主要研究人員參加“863”“973”、國家知識創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項目,獲得自治區級(含省部級)以上科技獎勵或學術榮譽稱號,作為學術技術帶頭人后備人才等重點培養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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