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在線訊 新疆《自治區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規定》(以下簡稱《規定》)首次明確了隨遷子女異地高考的準入“門檻”。
高中階段在疆連續就讀3年,并且有在新疆就讀3年的學籍檔案和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新疆應、往屆普通高中畢業生,本人及父母在疆有常住戶口,且戶口遷入新疆的時間不少于兩年的,均可報名參加考試。《規定》同時明確了中等職業學校應、往屆畢業生、新疆跨地、州、市就學考生和其他各類考生的報名條件。
按照8月底教育部等出臺的《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意見》要求,新疆將適時出臺隨遷子女在本地參加升學考試的具體辦法。據了解,隨遷子女就地高考要有條件準入,包括家長、學生和所在城市三方面需要符合基本條件。家長在本地要有合法穩定的工作、穩定的住所(含租賃)、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年限;學生本人在本地連續就學的年限不同,新疆將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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