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本科零、一、二批次未完成計劃網上征集志愿工作于7月26日開始,現就有關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1、考生在填報征集志愿前,應先登錄新疆招生網站,查詢本人錄取結果,已錄取考生無須再填報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投檔時,已錄取考生填報的征集志愿無效。雙語班考生填報雙語班計劃征集志愿及民考漢考生填報漢語言計劃征集志愿時,由于民考漢計劃正在執行投檔錄取,因此雙語班、民考漢考生填報的本次征集志愿在民考漢正常錄取結束之后進行投檔。
2、考生在填報征集志愿前,應首先按照自治區招生辦前期公布的各批次征集志愿時間登錄新疆招生網站查詢未完成計劃。考生須認真閱讀《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在疆招生計劃專業目錄》和各院校招生章程,詳細了解各專業的報考條件。因考生本人了解學校信息不準確,不按網上填報志愿程序和要求操作或請他人代填,錯過規定的網上填報志愿時間等原因,造成志愿信息錯誤或遺漏而導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考生應按自治區招生辦公布的未完成計劃的語種、批次、院校和專業等信息填報征集志愿。
4、相關批次征集志愿投檔時,以征集志愿信息為依據,按照“先統招,后定向”的順序原則進行。本科零批次未完成計劃征集志愿,設兩個院校志愿,每個志愿可選報三個專業,實行梯度志愿投檔,除“軍警公安類”與“其它提前單獨錄取的本科高校”可以兼報外,其余各類之間不能兼報;貧困地區專項計劃本科批次未完成計劃征集志愿,設兩個院校志愿,每個志愿可選報三個專業,實行平行志愿投檔;本科一批次、二批次未完成計劃征集志愿,設六個院校志愿,每個志愿可選報三個專業,實行平行志愿投檔。
填報網上征集志愿,不受分數限制。線上生源不足的高校(主要指艱苦專業或冷門專業),經征集志愿后線上仍不能完成招生計劃的,由高校提出申請,經錄取領導小組批準,以征集志愿為準,可適當降分投檔,由高校擇優錄取。
5、考生被征集志愿所填報院校錄取,即被視為考生本人正當權益得以維護,投檔狀態自動消除,不能進行第二次投檔。
6、本次未完成計劃征集志愿時間為:7月26日8時至27日12時(北京時間),漢語言、民語言、雙語班、蒙語言本科零批次、貧困地區專項計劃本科批次、本科一、二批次未完成計劃征集志愿;7月29日8時至30日12時(北京時間),民考漢本科零批次、貧困地區專項計劃本科批次、本科一、二批次未完成計劃征集志愿。
7、特別提醒:請考生認真閱讀《未完成計劃統計表》的備注,對照自身條件,慎重填報。
未盡事宜,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2012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及《新疆招生與考試》第3期——招生專業目錄執行。
自治區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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