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自考辦、各有關院校繼續教育學院(自考中心):
2007年上半年自學考試畢業生辦證工作,定于6月13日至7月4日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5月26日至6月4日,符合條件的考生到所在市(州)自考辦或就讀高等院校申請辦理畢業手續。
6月5日至6月12日,各市(州)自考委、各高等院校繼續教育學院(自考中心)整理畢業生檔案材料及信息,并嚴格初審。
6月13日至7月4日省自考委審定畢業生檔案并辦理畢業證書。
6月13日,各市(州)自考辦辦證工作人員到省自考辦綜合樓517教室報到,上報畢業生檔案及信息并參加審查工作;6月26日各院校辦證工作人員在省自考辦綜合樓517教室報到,上報畢業生檔案及信息,并參加審查工作。
辦證期間工作人員的食宿由省自考辦招待所統一安排,費用自理。
二、工作要求:
各市(州)自考辦、有關院校繼續教育學院(自考中心)一定要嚴格按照《甘肅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辦證工作細則》(以下簡稱辦證工作細則)的要求,認真細致地做好自考畢業生的合格檔案整理工作及初審工作。
1、畢業生檔案材料中,必須整理上報有關課程的合格試卷。
2、對于本科段畢業生的專科畢業證或相應的中級職稱證書不能確認者,要求考生附有關畢業院校或省級有關管理部門的確認證明。
3、整理上報的信息要準確無誤。
4、特別強調,轉入課程的時間確定在2007年6月5日之后辦證之前完成。在畢業判斷窗口下的打印畢業生合格檔案冊選項里的時間必須設定在“2007—6—5”之后的課程帶“*”號。
5、若需修正報考信息的錯誤,在確有證據的情況下,務必按“辦證工作細則”的要求整理改錯信息庫另行上報。
6、在畢業生資格初審工作中,要先打印出畢業生合格檔案冊,再根據檔案冊上的成績與自然信息對照審查檔案材料。審查人員必須在合格檔案冊上簽名,落實責任。上報的畢業生信息及材料的誤差率若超過3‰,將在評定完成任務獎時扣除該項全部評分。上報時檔案冊上須加蓋市、州自考辦或院校繼續教育學院(自考中心)公章。
7、各輔導院校、中專學校等辦學單位,按照辦證工作細則整理好畢業生檔案材料及信息后,報送有關主考院校初審,省自考辦不直接受理各輔導站點的畢業生材料。
8、為保證考生安全、及時拿到畢業證書,保證給全國考試中心上報的畢業生信息準確無誤,各市州、各院校在辦理畢業生手續時動員考生自愿辦理“特快專遞”手續。并告知畢業生若發現畢業證上信息有誤,務必在畢業證下發一個月內申請糾正。
信息來源:甘肅自學考試信息網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