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自治區自治區教育廳、自治區公安廳、新疆建設兵團公安局聯合下發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普通高考報名工作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規定》中明確,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應屆畢業生和在上一年度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中利用通訊工具作弊、由他人代替考試或代替他人考試等被認定為考試作弊行為情節嚴重的考生不得報名參加高考。各類考生的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在高考當年的2月底前結束。
2010年的報名規定與往年相比,增加了一些更具針對性的新要求,如:要求各地公安機關嚴格執行有關戶口遷移、變更民族成份的政策和規定,對涉及高考的戶口遷移、變更民族成份的要嚴格審核把關,防止發生利用非正常戶口遷移和變更民族成份投機高考行為。采取網上核查的辦法查驗考生戶籍的真偽,09年將嚴格對民辦中學的考生、高中階段轉入我區的考生和身份證號不是新疆的考生的戶籍情況在戶籍網上逐個核實;堅決糾正違反規定遷移戶口、變更民族成份的;同時,上級公安機關將嚴肅追究相關管理人員的責任,依法嚴肅查處偽造身份證件、冒名替考行為。各地也將加強信訪舉報和政策宣傳工作,嚴肅查處報名工作中出現的違紀違法事件。09年新增了針對定居新疆的外國僑民的相關規定,其內容為:在新疆定居并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持自治區公安機關填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可在地、州(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報名。
各地、州(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還要負責各縣(市)招辦和中學負責報名范圍以外的其他特殊類型考生,如:縣招辦和中學負責報名范圍之外的應、往屆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由疆外轉入疆內就讀高中的畢業生、疆內其它學校轉入就讀高中的畢業生和"其他考生"的報名、體檢、政審及具體信息的采集工作;處理各縣(市)招辦和中學在報名工作中遇到的特殊問題,編發考生普通高考報名序號。
09年在規定中,新增對各級公安部門的明確要求:要求各級公安機關切實做好高考學生的申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工作。對各派出所,尤其是對信息轄區高考學生多,無證件人員多的派出所提出要積極受理高考學生辦證。延長辦證時間、節假日加班等便民措施,加強受理工作,確保高考學生及時申領證件;要求各級公安機關緊密結合"全區戶口整頓工作",對考生進行戶籍情況審查時,指定專人,嚴格審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普通高考考生戶籍情況審查登記表》(以下簡稱《戶籍審查登記表》)中所填寫的相關信息的真實和一致性;仔細核對對中途轉入戶口是否屬實等工作;凡是違規、違法辦理戶口遷移、落戶的,一律不予受理,已經落戶的予以取消。屬于社會人員偽造違法的,注意發現線索,依法給予嚴厲打擊;屬于公安機關內部民警違法亂紀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觸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另需說明的是,凡參加普通高考報名的考生要求辦理第二代身份證。09年明確要求考生領取準考證和參加高考時,必須持第二代身份證(從去年開始要求)。
09年還明文規定負責本地區、本縣(市)"民考漢"、"漢考民"及回族考生民族成份的審查工作職責。明確了考生民族成份確認權在地區普通高考報名資格審查工作領導小組。
對在報名及資格審查工作中出現的以虛報、隱瞞或偽造、涂改有關材料及其它欺詐手段取得報名資格、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的考生,由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或經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授權的招生考試機構,取消其當年的報名資格、考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已經被錄取或取得學籍的,由高等學校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并將其退回戶口所在地;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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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事宜考生可登陸新疆招生網(http://www.xjzs.edu.cn 或http:// 202.201.201.6)或撥打當地招生辦公室咨詢電話進行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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