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下,烏魯木齊部分中小學被學生“超載”所困。針對這一情形,當地政府頒布了一項最新的限制性規定,其中,小學每班人數被要求不得超過45人。
為規范中小學班級規模,烏魯木齊市新出臺了《烏魯木齊市中小學辦學條件標準(試行)》,對學校布局與設置、規模、校園面積和規劃、校舍建筑及附屬設施等標準均作出具體規定。
根據這一規定,遵循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相統一的原則,烏魯木齊的小學每班學生人數控制在40人至45人,初中、高中、完全中學每班學生人數不能超過45人至50人。此外,用地面積沒有達到規定的學校應通過資源共享,就近利用學校教育輔助中心和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滿足正常教育教學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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