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經寧夏回族自治區教育廳審核備案,確定寧夏大學、寧夏醫科大學、寧夏華夏培訓學校、中國礦業大學銀川分校等9所學校具備舉辦自學考試社會助學活動的資質。自治區教育廳明確未經批準的社會助學組織不得從事自學考試的招生、教學輔導等相關活動。
此次確定的9所學校中包括普通高校、民辦非學歷高教機構、民辦普高等3種類型,其中寧夏大學承辦22個專業,寧夏醫科大學涉及4個專業,寧夏新希望職業培訓學校涉及12個專業、寧夏華夏培訓學校涉及5個、中國礦業大學銀川分校涉及6個專業、寧夏民族職業技術學院涉及4個專業,銀川能源學校、寧夏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及寧夏中聯職業技術學院分別涉及1個專業。
據了解,社會助學組織應經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或持有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辦學許可證”,經省考辦登記注冊,方可舉辦自學考試助學活動。社會助學組織未按規定進行登記注冊,在招生、收費、助學管理等方面存在問題的,由省考辦視其情節輕重予以警告、通報批評、會同教育行政部門暫停其招生或者取消其自學考試社會助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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