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決定從我區生源2006年應屆專科畢業生中公開考錄鄉鎮公務員、鄉鎮醫護人員、鄉鎮人民警察、法警、聘用制書記員和基層監獄勞教人民警察。現公告如下:
一、考錄對象
我區生源計劃內招收的2006年應屆專科畢業生。
二、考錄人數和分配去向此次考錄鄉鎮公務員、鄉鎮醫護人員、鄉鎮人民警察、法警、聘用制書記員和基層監獄勞教人民警察共660人。其中:鄉鎮公務員100名,鄉鎮醫護人員100名,鄉鎮人民警察340名(男272人、女68人),法警50名(男40人、女10人),聘用制書記員50名(男20人、女30人),基層監獄勞教人民警察20名(男18人、女2人)。
公務員分配到昌都地區、那曲地區、阿里地區、日喀則地區缺員的鄉鎮工作;醫護人員分配到我區鄉鎮衛生院工作;人民警察分配到我區鄉鎮派出所工作;法警、聘用制書記員分配到我區法院系統基層單位工作;監獄勞教人民警察分配到我區司法系統基層單位工作。
三、報考條件(一)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新時期西藏工作指導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一致,在反對分裂、揭批達賴、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等重大政治原則問題上立場堅定,旗幟鮮明;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服從組織分配,自愿到基層工作;
(三)具有我區生源計劃內招收的2006年應屆專科學歷;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五)除報考鄉鎮醫護職位的須為醫護專業畢業生外,其他職位不受專業限制;
(六)報考鄉鎮人民警察、基層監獄勞教人民警察的,男性身高在1.68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58米以上;報考法警的,男性身高在1.65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無殘疾,無口吃,無色盲,無重聽,無紋身,裸眼視力在1.0以上;
(七)符合考錄主管機關規定的其它條件。
四、實施步驟本次考錄分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體檢、錄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1、報名時間為2006年9月15日—9月20日。拉薩、日喀則、山南、林芝、那曲五地(市)的畢業生統一到拉薩報名,報名點設在西藏大學學生食堂二樓(拉薩市江蘇東路36號)。昌都、阿里地區的畢業生分別到本地區人事局報名。
2、報名所需證件及報名費。報名時,報考者需提供本人畢業證、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和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同底一寸照片3張,交納報名費30元。
3、由各報名點根據報考條件和擬錄用職位的有關要求,認真審查報考人員的各項資格條件,并將符合報考條件人員的名冊和考場安排情況于2006年9月23日前上報自治區考錄辦。自治區考錄辦再次審查報考資格條件并將情況反饋各報名點。
(二)筆試1、通過報名和資格審查的人員參加筆試。
2、筆試于2006年9月30日上午10:00—12:00進行。報考鄉鎮公務員、鄉鎮人民警察、法警、聘用制書記員和基層監獄勞教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考《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報考鄉鎮醫護職位的人員考《醫護專業知識》。本次筆試共設拉薩、昌都、阿里三個考點,具體地點另行通知。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
3、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由自治區考錄領導小組按照考生的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原則上按各職位計劃錄用人數1∶1的比例分別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少數民族考生視情單獨劃線。
(三)體檢筆試合格人員參加體檢。體檢由各用人單位統一組織。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間另行通知。
(四)錄用由自治區考錄領導小組從筆試、體檢結果都合格的人員中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錄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公示期間未發現問題的人員,由自治區人事廳辦理錄用手續。新錄用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本人寫出書面總結,由地區組織人事部門會同本地區相關部門對其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錄用資格,并報自治區人事廳備案。
聯系電話:0891—68249316822095
西藏自治區人事廳
200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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