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正式施行的《寧夏回族自治區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規定,已配置校內網絡設施的學校應當配備“上網輔導員”,并采用安全過濾等技術防止未成年學生接觸有害信息。
條例規定,學校應當指導未成年學生正確使用互聯網,拒絕不良的網絡游戲產品和網絡信息。此外,學校、文化館(站)、青少年宮、圖書館、書店等場所可安排專業輔導人員建立公益性上網場所,對未成年人免費或優惠開放。公益性上網場所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其計算機終端應當安裝和使用封堵色情、暴力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信息的過濾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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