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錄取方法
招生錄取方法上,在藝術類本科批次錄取投檔時,將符合投檔條件的同一考生的電子檔案同時投放到考生填報的所有專業,由招生院校按事先公布的專業錄取規則,在所投放的考生電子檔案中,對符合本校相關專業錄取條件的所有考生進行預錄取排序、對不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提出退檔意見,并將排序名單和退檔意見提交給省考試院審核,省考試院根據考生志愿順序和院校專業招生計劃、專業預錄取排序等情況,由計算機自動匹配確認錄取結果。每位考生最多只能被一所院校錄取或不錄取。
本科提前批只實行常規志愿錄取。本科A批和B批常規志愿錄取結束后,如有院校未完成招生計劃,則將剩余的招生計劃統一公布向考生征求志愿。第一次征求志愿錄取結束后,如仍有院校未完成招生計劃,則進行第二次征求志愿錄取。
本科A批不進行降分錄取。本科B批第二次征求志愿錄取結束后,如仍有院校未完成招生計劃,經院校申請并獲得批準后,省考試院將剩余的招生計劃統一公布,面向文考錄取控制分數線下20分以內、專業成績達到省級統考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考生征求志愿,并組織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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